//www.job910.com

当前位置: 首页 > 公办学校> 湖北公办学校

湖北宜昌市夷陵区2010年教师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10-07-30  点击量:55614次  分享至

为大力实施人才强区战略,合理补充教师队伍专业技术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2006年人事部令第6号),经批准,今年面向普通高校毕业生招聘教师21名,现公告如下:   一、   基本要求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品质好。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具有国家承认相关专业学历。   4、符合用人单位岗位要求,服从工作安排。   5、同等条件下,夷陵区户籍的考生和在夷陵区从事三支一扶人员、政府雇员优先录用。   二、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和条件   1、乡镇初中教师岗位6名,其中:数学1名、物理1名、化学1名、英语1名、语文1名、生物1名。相应专业普通高等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26岁以内(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者可放宽到28岁(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乡镇小学教师岗位13名,其中:语文1名、数学3名、英语1名、体育4名、音乐1名、美术2名、计算机1名,相应专业普通高等教育大学专科 及以上学历,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26岁以内(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者可放宽到28岁(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幼儿教师岗位2名,学前教育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或幼师中专毕业且已获得专科学历),26岁以内(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为2010年8月9日—10日下午5:30点止,逾期不予补报。报名地点设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人事局大楼二楼大厅,夷陵区小溪塔集锦路7号)。每个报名者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报名者须持身份证、毕业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两份,近期免冠一寸登记彩照4张。由区人社局和教 育局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发放准考证。   2、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应填写《宜昌市夷陵区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并交报名费和考务费150元(鄂价费[2005]266号)。   四、考试   考试采取闭卷笔试形式,由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笔试时间:2010年8月12日上午9:00—11:00。笔试内容:岗位所需的相关专业知识占80%,公共基础知识、时事政治、教育政策法规等占20%(公共基础知识部分参考书籍购买请咨询夷陵区人事培训考试中心,电话:7819616)。考试 地点:见准考证。笔试成绩在夷陵人事劳动网和夷陵教育网站及政务公开栏上公布。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三支一扶”工作的实施意见》(鄂人[2006]16号)文件精神,在湖北省 内从事“三支一扶”工作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报考事业单位的人员在笔试考试成绩上加5分 。凭服务地县(市、区)“三支一扶”领导小组办公室证明加分。夷陵区户籍考生笔试加1分,凭户口簿加分。   五、政审考核   政审考核由区教育局负责。凡有违法违纪、一票否决情况的一律取消招聘资格,在申报同岗位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六、体检   体检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排定名次,按照各岗位招聘计划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进行体检。体检时 间、地点在夷陵人事劳动网和夷陵教育网站上通知。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招聘资格,在同一岗位同一专业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七、聘用和公示   对体检合格人员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满后,办理聘用手续。   此公告解释权由区招考领导小组负责。   咨询电话: 7821831   7821497  宜昌市夷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0一0年七月二十七日

温馨提示:信息转载于网络,招聘信息中如果出现收费或汇款等要求,请广大考生注意分辨真伪,谨防上当受骗!

上一篇:湖北宜昌市猇亭区公开招考中小学教师公告

下一篇:湖北宜昌市夷陵区公开招聘政府雇员公告

  • 占位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