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生态工程职业学院2010年辅导员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10-04-20 点击量:57762次 分享至
黑龙江生态工程职业学院2010年专职学生辅导员、公寓辅导员招聘公告
一、招聘计划(13名)
1.专职学生辅导员6名;
2.学生公寓辅导员7名,其中男4名,女3名;
二、招聘条件
1.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综合素质较好,中共党员优先;
2.在大学学习期间成绩优良,有学生干部工作经历,表现良好,有突出工作业绩者优先;
3.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协调沟通、调查研究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有较好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有良好的团队精神;
4.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爱岗敬业,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5.具有思想政治教育学科或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下属的其它二级学科及教育学、心理学、法学、中文等学科专业背景者优先选聘;
6.具有从事学生辅导员或公寓辅导员工作的特长,教育部211院校、本科二表以上统招毕业生优先选聘;
7.年龄在30岁以下,能进驻学生公寓值班值宿。
三、招聘程序
1.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学院网站或公告发布招聘信息。
2.报名
应聘人员携带个人简历(附学习成绩、学生干部经历、党员、获奖证书等复印件证明材料)、身份证、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推荐信)、二寸近期同版彩色照片3张到学院人事处报名。
3.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审查核定,对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将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本人。确定参加考试的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保证3:1以上。
4.考核方式
采取笔试、面试和综合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考核。笔试主要考查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党的方针政策、党建知识、时事政治、法律常识、公文写作与处理、教育学、心理学、国家、教育部、省及学院有关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管理等方面的文件规定等知识的掌握程度。面试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言语表达、组织协调、人际沟通、应变、创新及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依据笔试、面试和个人综合素质进行综合考核,最终择优聘用。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聘用年限与待遇
1.聘用年限:3年,其中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内,学院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试用期聘用合同。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签订正式聘用合同。聘用合同到期后根据工作需要可续聘。
2.聘用待遇:凡经考核同意聘用人员,与学院签订聘用合同,实行档案人事代理制,并与学院正式职工享受同等待遇。
3.聘用人员工作达不到标准,考核不合格,学院有权解聘,人事关系代理自行解除。
五、报名时间及联系方式
报名时间:2010年4月19日—4月22日
报名地点:黑龙江生态工程职业学院人事处
单位地址:哈尔滨市利民开发区学院路77号
联系人:倪震宇
联系电话:0451-82470029
二〇一〇年四月十九日
温馨提示:信息转载于网络,招聘信息中如果出现收费或汇款等要求,请广大考生注意分辨真伪,谨防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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