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政法职业学院专职建筑工程师招聘信息
发布时间:2007-09-15 点击量:67229次 分享至
海南政法职业学院诚聘专职建筑工程师
要求:建筑学专业,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中级以上职称,5年以上工作经验,35岁以下,持有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从事过市政工程或建筑工程、园林工程、房地产开发等行业的相关工作,专业经验丰富,能够胜任中型以上建筑设计预结算工作,熟练运用建筑CAD软件,通晓国家及地方建筑规范,了解建筑施工相关工序;有良好的口头及文字表达能力,具有独立完成本岗位各类文稿撰写、表格编制的基本技能,身体健康,工作主动积极,具备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及沟通协调能力。
报名方式:送达、邮寄、电子邮件。(简历、近照、各类证件复印件和电子版各一份)
联系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新大洲大道280号·海南政法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
邮 编:571100 邮 箱:hnplc1018@163.com
联系电话:0898-65857938(符老师)、0898-65857169(黄老师)
温馨提示:信息转载于网络,招聘信息中如果出现收费或汇款等要求,请广大考生注意分辨真伪,谨防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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