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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政法职业学院教师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08-10-31  点击量:62920次  分享至

海南政法职业学院诚聘   根据学院发展需要,现诚聘下列岗位人员; 一、诚聘相关岗位 (一)教师岗位: 1、法学类:司法制度、法律文书、诉讼法、民商法、宪法与行政法、仲裁调解等专业若干名。 基本条件: (1)已取得硕士以上学历;2)具有讲师以上职称的本科学历;3)各高校退休,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副高以上职称,年龄,男,62周岁以下,女,56周岁以下;4)政法部门退休人员,身体健康,本科以上学历,具有适合本岗位教学工作能力,年龄60周岁以下。 2、公安司法类:交管、治安、安保、狱政、侦查、矫正心理学等专业若干名。 基本条件:与法学类相同。 3、会计专业若干名。 基本条件: (1)具有注册会计师以上资格,并具有院校或企事业单位、律师事务所工作经历;2)具有讲师以上职称的教学人员,并具有高级会计师以上职称。 4、计算机类:3D、信息安全、计算机通信、电子技术应用、控制工程等专业若干名 基本条件: (1)已取得相关专业硕士以上学历;2)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教师;3)紧缺专业可放宽到本科学历优秀人员。 5、英语类:法律英语、基础英语等专业若干名 基本条件: (1)法律英语专业要求中级以上职称,硕士以上学历;2)基础英语专业要求副高以上职称。 6、速录指导师若干名 基本条件:高级速录师以上职称,具有两年以上从业、从教工作经历。 7、旅游、档案管理类专业若干名 基本条件: (1)已取得研究生以上学历,2)具有中级职称以上职称的本科学历。 (二)教辅岗位:图书馆副馆长1名、图书管理员若干名 基本条件: (1)图书馆副馆长1名,本专业副研究员以上职称;2)图书情报和文献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 (三)学管人员:专职辅导员6名 专职辅导员。基本条件:思想政治教育、教育学、法律、心理学等专业,硕士研究生,中共党员,年龄30周岁以下; (四)后勤岗位:会计2名,基建工程师1名,电气工程师1名,医生、护士各1名 基本要求: (1)会计:本科以上学历,中级以上职称,三年以上工作经验;2)基建工程师:本科以上学历,中级以上职称;五年以上工作经验3)电气工程师:本科以上学历,中级以上职称;五年以上工作经验;4)医生:本科以上学历,主治医师以上职称,五年以上工作经验;5)护士:大专以上学历,中级以上职称,三年以上工作经验; (五)管理岗位:教学、科研、培训管理人员若干名 基本条件: (1)教学管理人员:已取得高等教育学专业硕士以上学历,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在同类院校教学相关岗位工作三年以上经历;2)科研、培训管理人员:条件与法学类相同 (六)司法鉴定中心:法医、文检、痕检、司法会计人员各1名。 基本条件:具有司法鉴定相关专业,本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学位,中级以上职称,本专业五年以上工作经历。 二、招聘基本程序 硕士研究毕业生、中级职称以下人员,需进行相关专业的笔试和面试,博士研究毕业生、高级职称人员需进行面试。 三、工资待遇 按照海南省人事劳动保障厅、学院聘用人员有关待遇规定执行。   欢迎有志于从事人才培养教育事业的有识之士应聘学院各类岗位,省外高级职称人员待遇面议。 报名方式:送达、邮寄、电子邮件。(简历、近照、各类证件证书复印件和电子版各一份)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新大洲大道280号海南政法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 邮箱:hnplc1018@163.com       邮编:571100 联系电话:(0898)65857938   65857169 联系人:符老师   夏老师   黄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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