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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教师人才招聘计划

发布时间:2010-03-22  点击量:59194次  分享至

海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教师人才招聘计划   海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海南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教育部备案的海南省首家专门培养IT行业应用性人才的高等职业院校。学院隶属于海南省教育厅,是一所国有公办性质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院具有87年的办学历史,位于海南省经济发达的琼海市,毗邻博鳌亚洲论坛永久会址。学院风景秀丽,交通便捷,是莘莘学子求学、生活的理想之地。目前,学院设置软件工程系、网络工程系、电子工程系、信息管理系、数码设计系、艺术传媒系、基础教育部、公共教学部和社会科学部等9个系部,开设45个专业,在校生近7000人,教职工375人。为努力把学院建设成为适应海南和全国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省属高职高专院校中规模最大的电子信息行业应用型人才培养培训基地,海南经济特区一流的高职高专院校,力争进入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现决定2010年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优秀人才,欢迎在职教师、博士、硕士研究生以及优秀本科生来校应聘,欢迎广大离退休教授来校任教。 二、招聘人员待遇 (一)专业带头人、教授(研究员)、博士研究生待遇: 一次性发放安家费5万;提供工作与生活住房或购买学院经济适用房;解决配偶正式工作;提供科研启动和配套经费;免费提供工作电脑和打印机各一部;报销第一次来校报到的飞机票,往后探亲费用按照国家规定标准报销;工资福利待遇:国家工资+岗位津贴+节日补助+特殊津贴;有特殊要求的可面议。 (二)主体专业(电子信息类、计算机类等,下同)或紧缺专业(电子商务、会计电算化、酒店管理、动漫设计等,下同)的硕士研究生待遇: 1、硕士研究生:一次性发放安家费人民币:主体专业1万元、紧缺专业2万元;提供工作与生活住房;有科研项目者提供启动和配套经费;免费提供工作电脑和打印机各一部;报销第一次来校报到的飞机票,往后探亲费用按照国家规定标准报销;工资福利待遇:国家工资+岗位津贴+节日补助+特殊津贴。 2、硕士研究生且具有中级职称者或硕士研究生且具有两年以上(不含两年)工程开发经验者:一次性发放安家费人民币:主体专业1.5万元、紧缺专业3万元,其余待遇与应聘人员待遇第(二)条第1款相同。 3、硕士研究生且具有副高职称者或硕士研究生且具有五年以上(不含五年)工程开发经验者:一次性发放安家费人民币:主体专业2万元、紧缺专业4万元,其余待遇与应聘人员待遇第(二)条第1款相同。 (三)本科毕业生 1、本科毕业生:提供工作与生活用房和工作电脑一部;报销第一次来校报到的飞机票,以后探亲费按照国家规定标准报销;工资福利待遇:国家工资+岗位津贴+节日补助。 2、主体专业或紧缺专业本科毕业且具有中级职称者:担任中级职称达到规定年限可优先推荐申报副高职称;提供工作用房;提供工作电脑一部;报销第一次来校报到的飞机票,往后探亲费用按照国家规定标准报销;工资福利待遇:国家工资+岗位津贴+节日补助。 3、主体专业或紧缺专业本科毕业且具有高级职称者:享受与应聘人员待遇第(二)条第2款同等待遇。 (四)主体专业或紧缺专业副高职称以上的退休教师:提供工作与生活套房;一年一次假期探亲报销往返飞机票,其它旅差费按国家的有关规定报销;提供工作电脑、打印机各一部;凡承担国家、省级科研项目者,有科研项目者提供启动和配套经费;岗位福利待遇:副高职称每月3500元,一年按10个月计,每周至少要完成10节的课时量,其他2个月的岗位福利待遇减半;正高职称每月4000元,一年按10个月计,每周至少要完成10节的课时量,其他2个月岗位福利待遇减半。 三、录用人员人事管理办法 1、专业带头人、专业教师试用(应届硕士研究生和本科毕业生试用期按国家有关政策执行)考核合格者可办理正式人事入编(调动)手续;管理岗位人员前两年实行聘任制(与在岗在编人员同等待遇,人事档案实行托管),一年一聘,连续两年考核合格并被聘任者从第三年起办理正式人事入编(调动)手续。 2、经录用并领取安家费的各类人员在校服务期限不少于5年。 3、凡被聘用的退休教师由学院人事部门办理聘用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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