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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湄潭县部分事业单位2008年公开考试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08-12-22  点击量:52130次  分享至

为确保我县部分事业单位工作正常运转,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2008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专业技术人员32名,现根据遵义市人事局《关于印发〈遵义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新增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遵市人发[2007]6号)和《关于印发〈遵义市卫生医疗单位公开考试招聘新增医护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遵市人发[2008]10号)要求,结合湄潭县有关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需求现状,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试招聘原则

(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专业对口,德才兼备,任人唯贤;

(三)定岗位、定专业报考,每人限报1个专业(报考卫生系统的考生定专业报考,考试后按招聘名额和考试录取总成绩的排名依次选择聘用单位)。

(四)符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与计划招聘数比例低于3:1的,经县招考领导小组批准,可按比例调减招聘岗位名额或比例,招聘岗位调减的情况在湄潭县人民政府网、湄潭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因职位取消的已报名人员可以改报其他符合报考条件的专业岗位;无报考职位的可凭报名缴费发票退报名费。

二、考试招聘条件

(一)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未受过刑事处罚,两年内未受过治安处罚。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两年内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三)报考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年龄计算时间到2008年12月31日止。学历、专业、年龄、性别、户籍等相关条件按各招考岗位及专业的具体要求执行,详情见《湄潭县部分事业单位2008年公开考试招聘专业技术人员一览表》。

(四)具备适应招聘岗位及专业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未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

(六)本县内正式在职人员不能报考。

三、考试招聘程序

基本程序: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实践操作)、体检、考核(政审)、择岗、公示、聘用。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08年12月29日-12月31日。上午8:00-11:30,下午2:00-5:30。

2、报名地点: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录用调配股。

3、报名要求:报名时携带毕业证书、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以及报名考试费180元。

4、在职人员需持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二)资格审查:由县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

(三)考试:考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分笔试和面试,总分100分,笔试成绩占6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40%。考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若有并列时录取笔试成绩高者。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

1、笔试:

笔试实行闭卷考试。笔试内容为专业知识和综合知识两部分,两部分均实行100分制。专业知识占60%,综合知识占40%;医护人员专业知识占70%,综合知识占30%。

(1)综合知识考试范围主要包括:政治理论与政策、法律基础知识、行政管理知识、公文写作与处理、事业单位基础知识、职业道德、科技常识、人文历史常识、基本国情和贵州省情等方面的基本知识。

(2)专业知识考试范围按各岗位的学历、专业要求,以全日制普通高校、中等专业学校教材为主。

(3)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2009年1月7日考生凭收据到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录用调配股领取。

(4)笔试时间:2009年1月8日。上午 9:00-11:00,考专业知识;下午14:00-16:00,考综合知识。

(5)笔试地点:见准考证。考生凭有效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进入考场。

(6)笔试成绩的计算:笔试总分﹦综合知识考试成绩×40%+专业知识考试成绩×60%(医护人员笔试总分﹦综合知识考试成绩×30%+专业知识考试成绩×70%)。

(7)进入面试人员数额。根据专业岗位考聘计划,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1:3的比例进入专业技能测试。若最后1名的笔试成绩出现并列,一并进入面试。参加笔试人员总分不足50分者,不得进入面试程序。 若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则按规定比例减少考聘岗位职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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