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建筑工程职业学校是一所公办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创办于1958年,是广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位于三元里大道水边街71号。
一、拟招聘人员的岗位、专业、人数与应聘人员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我校共计招聘8人,其中教师岗位3人,实习指导教师岗位3人,财会岗位1人,图书管理岗位1人。具体岗位如下:
(一)教师岗位(3人)
1、拟招聘的岗位、人数、条件
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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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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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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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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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预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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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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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定额与预结算高级工程师。从事预结算专业工作10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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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龄45周岁以下;
2、有教学经验和教师职称者优先;
3、报名时需提供相关经历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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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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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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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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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工作经验优先;
2、211大学和985大学毕业生优先。
3、中级以上职称优先。
4、35周岁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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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文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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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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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语言文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有中职学校工作经验5年以上,助理讲师及以上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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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周岁以下;
2、报名时需提供相关工作经历证明;
3、有新闻报道写作经验优先。
4、有新闻作品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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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年龄计算截止到2010年7月30日。
2、其他要求:应聘人员须具备《试行办法》(穗人发[2005]131号)规定的基本条件和以下资格条件:
(1)具备国民教育系列学历;
(2)社会人员和在职人员应聘我校须持有中等职业学校(含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3)广州市、区(县级市)所属公办学校教师应聘,需有原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4)非广州市户口人员须具备穗府[2003]72号文规定的广州市人口准入条件。
(二)实习指导教师岗位(3人)
1、拟聘岗位、人数、条件
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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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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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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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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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结构实习指导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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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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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工程及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建筑结构设计高级工程师,有10年以上设计企业工作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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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周岁以下;
2、报名时需提供相关工作经历证明;
3、独立完成过大型设计项目者优先;
4、硕士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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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实习指导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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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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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工程及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施工类高级工程师,有10年以上企业工作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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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周岁以下;
2、报名时需提供相关工作经历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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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实习指导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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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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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类大专及以上学历,拥有计算机维修高级工证、计算机网络管理师(技师)或以上技能等级证书,对网站建设、网络组建等比较熟悉,掌握html/ASP/ASP.asp/PHP等网页设计语言和工具。熟练掌握windows2000advancedserver的系统管理和安全维护、windowsmedia服务的管理、web服务的维护,ActiveDirectory的使用,cisco交换机配置等。有3年以上网络中心管理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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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中职学校工作经验优先;
2、年龄30周岁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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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年龄计算截止到2010年7月30日止。
2、其他要求:应聘人员须具备《试行办法》(穗人发[2005]131号)规定的基本条件和以下资格条件:
(1)具备国民教育系列学历;
(2)社会人员和在职人员应聘我校须持有中等职业学校(含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或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证;已通过广东省或广州市办理教师资格证所需的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并持有普通话二级乙等以上证书者,报名时视同具备教师资格证;
(3)广州市、区(县级市)所属公办学校教师应聘,需有原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4)非广州市户口人员须具备穗府[2003]72号文规定的广州市人口准入条件。
(三)财务岗位(1人)
1、拟聘岗位、人数、条件
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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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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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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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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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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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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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会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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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龄35周岁以下;
2、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者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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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年龄计算截止到2010年7月30日止。
2、其他要求:应聘人员须具备《试行办法》(穗人发[2005]131号)规定的基本条件和以下资格条件:
(1)具备国民教育系列学历;
(2)广州市、区(县级市)所属公办学校教师应聘,需有原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3)非广州市户口人员须具备穗府[2003]72号文规定的广州市人口准入条件。
(四)图书管理岗位(1人)
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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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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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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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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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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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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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管理或汉语言文学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一年以上工作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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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中等职业学校(含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优先;
2、年龄25周岁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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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年龄计算截止到2010年7月30日止。
2、其他要求:应聘人员须具备《试行办法》(穗人发[2005]131号)规定的基本条件和以下资格条件:
(1)具备国民教育系列学历;
(2)广州市、区(县级市)所属公办学校教师应聘,需有原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3)非广州市户口人员须具备穗府[2003]72号文规定的广州市人口准入条件。
二、应聘程序
(一)报名
2010年6月25-27日(上午8:30时-12:00时,下午2:00时-4:00时)在广州市建筑工程职业学校内现场报名,符合条件者发给《准考证》。报名时请带齐相关资料(毕业证、学位证、简历、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户口簿、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或取得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成绩、普通话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工作经历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大一寸证件相3张。
报名地点:广州市三元里大道水边街71号,广州市建筑工程职业学校1号楼2楼学校办公室。联系人:郑老师,宋老师,吴老师。
(二)笔试
1、笔试内容为教育教学理论素质(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中职教育相关政策),闭卷考试。参考教材可以在报名时现场购买。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合格成绩为60分。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面试名单,面试人数按招聘岗位数的4倍确定;
2、笔试时间:2010年7月3日。
3、笔试成绩在10个工作日内在我校网站公布,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20个工作日内在我校网站公布(www.gzjg.net)。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
4、应聘建筑结构、建筑施工、建筑预结算实习指导教师(教师)岗位,有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应聘人员,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5、对笔试成绩有疑问的人员,可以在成绩公布后三天内向我校提出申请查分。
(三)面试
1、7月10日至11日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形式:教师岗位,包括试讲(含现场提问)和面谈两个环节,分别考察教学能力和相关工作能力。成绩采用百分制,试讲占60%,面谈占40%;
教辅、财务岗位,包括实操和面谈两个环节。考察其解决具体问题的能力和相关工作能力。成绩采用百分制,实操占60%,面谈占40%。
3、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四)体检
在面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依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的录用标准,统一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合格的应聘者体检费用由本人与我校各负责一半,体检不合格的应聘者体检费用自理。
考生体检不合格的,我校可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在替补人选中补选。
(五)确定拟聘人员及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结果,我校经领导班子集体讨论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对拟聘用人员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的范围对应招聘公告的范围)。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将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查。
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在本校。
联系人:郑老师宋老师吴老师
联系电话:020-36254484,020-36254716
广州市建筑工程职业学校
二○一○年六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