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城市职业学院基础课部、社科部主任和艺术设计学院副院长招聘
发布时间:2009-06-29 点击量:51593次 分享至
广州城市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基础课部、社科部主任和艺术设计学院副院长启事
广州城市职业学院是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由广州市人民政府主办的全日制普通高校。
学校位于中国著名历史文化名城,华南政治、经济、文化、科技中心——广州,主校区坐落在风景秀丽的白云山下、麓湖之畔。学校设有信息与汽车工程学院、商学院、旅游与公共管理学院、艺术设计学院、建筑环境与食品工程学院、人文学院、培训学院、基础课部、社科部等9个二级教学机构。
根据学校发展的需要,现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广州城市职业学院基础课部、社科部主任和艺术设计学院副院长各1名。
一、应聘条件
1.符合《关于印发〈广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穗人发[2005]131号)规定的基本条件。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表现良好;热爱高职教育和管理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敬业精神、良好的创新意识和组织协调能力;作风严谨求实,善于团结同志共同开展工作。
3.熟悉高等教育规律。担任过高校二级学院院长、副院长、系主任、副主任等职务。
4.正高职称50岁以下,副高职称40岁以下,身体健康。
5. 除符合以上4个条件,基础课部主任要求是体育专业人才,研究生以上学历须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本科学历须具有正高职称,在本专业有较高造诣;社科部主任要求具有马克思主义哲学、政治思想教育专业背景,研究生以上学历,正高职称(副高职称须具有博士学位),在本专业有较高造诣;艺术设计学院副院长要求具有美术装潢或影视与动漫制作专业背景,研究生以上学历,副高以上职称,在本专业有较高造诣。
二、待遇
除执行广州市政府规定的有关文件外,还执行《广州城市职业学院引进人才实施办法》中的引进人才费和安家费等。
三、报名者需提供的材料
(一)个人基本材料
1.个人自然情况介绍;
2.学习工作经历(从大学至今,应包括技术职务晋升和行政职务任免,时间不间断);
3.反映本人学术水平的证书、专业技术职务和行政职务的任职证书的复印件(面试时需带原件);
4.在学术团体、社会团体的兼职情况;
5.赴国外进修学习的类别及期间的学术研究情况说明。
(二)能充分反映本人学术水平的各种材料
1.论著目录,论文目录应包括作者排名、题目、杂志或学术会议名称;著作目录应包括作者、书名、出版社、出版日期和本人执笔章节;
2.论文被收录和引用情况;
3.主持完成的研究项目。包括项目名称、研究意义、本人作用、项目来源和经费;
4.主要代表性论著3-5篇(册),可用复印件。
四、报名(自荐或推荐)截止时间:2009年6月30日
五、联系方式:
地址:广州城市职业学院人事处 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广园中路248号
邮编:510405
联系人:盛老师、崔老师
电话:+86-20-86376406
传真:+86-20-86395273
E-mail:gcprs@163.com ,学校网址:http://www.gcp.edu.cn
温馨提示:信息转载于网络,招聘信息中如果出现收费或汇款等要求,请广大考生注意分辨真伪,谨防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