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城市职业学院2010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发布时间:2009-11-11 点击量:51397次 分享至
广州城市职业学院2010年公开招聘公告
广州城市职业学院是一所发展中的全日制高职院校,为实施人才强校的战略,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
一、招聘职位和要求
(一)基本要求:符合《关于印发〈广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穗人发[2005]131号)规定的基本条件。
(二)一般要求:除达到以上条件,还应具备以下条件,原则上要求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教师年龄一般在40岁以下,副高以上职称或具有高级执业资格和丰富的实践工作经验,正高职称年龄要求50岁以下。
(三)招聘职位、具体条件及要求:见《广州城市职业学院2010年公开招聘职位及资格条件情况表》(附件1)。
二、引进人才待遇
除执行广州市政府规定的有关文件外,还执行《广州城市职业学院引进人才实施办法》中的引进人才费和安家费等。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及方式
应聘者应于12月30日前将《广州城市职业学院应聘人员登记表》(附件2)、个人简历和学历、学位、职称等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成绩单)的复印件、业绩成果等复印件材料寄至我校。请标明“应聘”字样。
投寄地址:广州市广园中路248号广州城市职业学人事处 盛老师
邮政编码:510405
2、我校审核应聘者资格条件后,采用电话或电子邮件通知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参加考试。
3、所有应聘材料的原件请在考试时一并提交,以便审验。
(二)考试
考试采用面试、试讲和实操的形式进行。
1、面试:由专家小组根据招聘职位的要求,口头答辩相关专业理论和专业技术等方面的知识。
2、试讲:自选与应聘专业相符的课程,作15分钟左右的试讲。由专家小组根据专业要求以及评课标准打分。
3、实际操作:有实际操作的岗位,需进一步进行实际操作的考试,考试内容是上电脑操作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专业。
(三)考核
在综合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原则上依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1:2的比例确定考核对象进行考核,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
温馨提示:信息转载于网络,招聘信息中如果出现收费或汇款等要求,请广大考生注意分辨真伪,谨防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