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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清远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10-09-10  点击量:51739次  分享至

因工作需要,清远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及方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公开招聘,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招聘专业人员2名,其中办公室招聘新闻类专业人员1名、经济运行科招聘统计经济学专业人员1名。 三、招聘条件 (一)年龄3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相貌端庄,具有良好的品行,性格开朗,善于沟通,有进取精神,勇于开拓创新。 (二)办公室招聘新闻类专业人员,要求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的应届或往届毕业生,具有良好的文字表达能力,有相应工作实践经验者优先。经济运行科招聘统计经济学专业人员,要求普通高校研究生以上学历、硕士以上学位的应届或往届毕业生,具有良好的文字表达能力,有相应工作实践经验者优先。 (三)专业理论基础扎实,知识面广、创新能力强、综合素质高,熟悉电脑操作,能适应招聘岗位工作需要。 四、聘用待遇 凡经聘用,月工资2500-3000元,按国家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户口可转入单位的集体户口,食宿自理。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法。 1、报名方式:应聘者填写《清远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发送邮件至bgs@qy.gdet.gov.cn。 2、报名时间:2010年9月9日至9月25日。 3、联系地址及电话:清远市新城北江二路市经信局306室,联系电话:0763-3362322,传真0763-3375521。 (二)资格审查及笔试、面试。经审核,符合聘用条件者参加笔试和面试。应聘人员所填写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笔试和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笔试、面试合格后,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四)组织考察。对体检合格的应聘者进行政审,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 (五)聘用。试用期满3个月后,符合岗位要求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2010年9月9日 附件:清远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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