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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江门市新会区2010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发布时间:2010-03-18  点击量:49904次  分享至

广东江门市新会区2010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江门市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江人发[2007]265号)和中共新会区委办公室新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新委办[2008]77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本年度我区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和资格条件

(一)招聘职位

 

2010年共招聘教师46人,具体详见《新会区2010年教师招聘职位表》(附件一)。

 

(二)招聘对象

 

普通高等院校应、往届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

(三)资格条件

 

应聘者必须政治思想表现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符合招聘职位的专业条件,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0年3月31以后出生),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已申请而未领取教师资格证的应届毕业生由毕业学校出具证明)。

 

二、考试办法

本次招聘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即:向社会公布招考职位(专业)及所需资格条件,先由招聘职位的学校组织考生进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能力具备后再确定报考人员名单,呈区教育局审核,由区人事局和教育局统一组织面试,面试成绩即为招聘考试成绩。 考试分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和面试: (一)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应聘者可选择公告招聘教师职位报名并由招聘学校进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报名时间:2010年3月31日至4月2日;报名地点:在招聘职位的学校报名;教学能力测试时间定于2010年4月5日至7日;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合格的须经招聘学校同意后填写《新会区事业单位职员招聘资格审查表》(附件二),由区人事局、教育局统一组织面试。请按以下要求提供相关资料:2010年应届毕业生持内地居民身份证、学生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本人近期红底彩色正面免冠大一寸照片3张和职位要求具备的相关资格证书及证明材料;往届毕业生持内地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计生证明、本人近期红底彩色正面同版免冠大一寸照片3张和职位要求具备的相关资格证书及证明材料。上述所有证件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由招聘学校核对原件,复印件及相关资料统一交教育局审核。

温馨提示:信息转载于网络,招聘信息中如果出现收费或汇款等要求,请广大考生注意分辨真伪,谨防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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