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公安边防总队接收普通高等院校2010年应届毕业生简章
发布时间:2009-11-10 点击量:53170次 分享至
一、部队基本情况介绍
福建省公安边防总队是一支执行公安边防保卫任务的武装力量,隶属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序列,实行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体制。总队在福建省沿海各地(市)和开放口岸设有边防支队、边防检查站、海警支队、教导大队、医院、船艇修理厂等单位。各单位分布在宁德、福州、莆田、泉州、厦门、漳州、南平等地市,主要担负着维护全省沿海地区的社会治安,打击违法犯罪,船舶渔船民管理以及入出境边防检查和维护海上治安等公安边防保卫任务。这些任务主要是分布在边海防第一线,为此,接收到我部工作的大学生,一律安排在各沿海县(市)以下的基层边防一线岗位工作。愿意到我部工作的大学生都要做好献身公安边防部队建设的思想准备,做到服从分配,并且安心在边防基层工作。
二、接收条件
(六)接收对象必须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双眼裸视力,拟补充到指挥岗位的毕业生不低于,拟补充到技术岗位的不低于1.701.60
1.广播电视大学、函授大学、职工大学、业余大学、自修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非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或百度“公安现役部队接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报名系统”(福建省公安边防总队)
2.职业大学、职业技术学院、民办大学、独立学院、成人高校毕业生;
3.普通高等院校招收的委培、自费、定向毕业生;
4.军队院校为地方培养的毕业生;
5.有国(境)外学习经历的毕业生;
6.在校学习期间,必修课程重修和补考累积4门以上或1门以上补考不及格的毕业生;
7.结业生、肄业生、中专起点大专生、预科生、未获得学位的本科以上毕业生;
8.被作留级处理或中途休学超过半年(不含应征入伍)的毕业生,在校期间因违反纪律或其它原因受过处分的毕业生。
三、接收专业
1.法 学(以法学、侦查学、社会工作专业为主);
2.教育学(以运动训练专业为主);
3.文 学(以汉语言文学、新闻学、音乐表演、绘画、舞蹈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英语专业为主);
4.理 学(以应用心理学、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为主);
5.工 学(以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通信工程、土木工程、刑事科学技术、船舶与海洋工程、轮机工程、航海技术专业为主);
6.医 学(以临床医学、);
7.管理学(以会计学、财务管理、行政管理专业为主);
8.公安专科(以治安管理、警察指挥与战术、侦查专业为主)。
四、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从2009年10月起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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