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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儿童发展职业学院2008年编外招聘办公室文字秘书公告

发布时间:2008-09-03  点击量:52584次  分享至

因工作需要,福建儿童发展职业学院2008年拟招聘办公室文字秘书1名。根据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岗位性质 编制外聘用。 二、应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以及福建儿童发展职业学院的规章制度; 2、热爱教育事业,工作认真、踏实、敬业,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精神;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重大疾病或传染病。 (二)岗位条件 1、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其以上学历、学士及其以上学位; 2、具有一定的教育、行政管理和文秘专业知识以及文字工作能力; 3、中共党员; 4、35周岁以下。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 (二)报名方式 可直接到福建儿童发展职业学院人事处报名,亦可通过电子信箱 报名。 联系人:福建儿童发展职业学院人事处张老师、林老师 电子信箱:rsc@fj61.net 联系电话:0591-87952061 (三)报名材料 应聘者在报名或笔试时,应按福建儿童发展职业学院的要求,向学院人事处送交本人的学历(学位)证书等有关材料原件及其复印件(复印件一式1份)、《福建儿童发展职业学院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四、考试 (一)笔试 测试与岗位相关的知识、能力、素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二)面试 1、从笔试成绩达合格线的应聘人员中按岗位拟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时按实际人数确定。 2、面试形式:结构化测评。 3、面试内容:主要考核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思想、意志品质等综合素质。 4、成绩合格分数线为80分。 (三)综合总分 笔试、面试成绩按4:6比例折算为综合总分。 (四)笔试、面试时间 具体时间由福建儿童发展职业学院在学院网站(www.fj61.net 上发布。 五、考核与体检 (一)考核 考核按福建儿童发展职业学院的要求进行。 (二)体检 参加体检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根据福建儿童发展职业学院的要求,到指定医院集中体检。不按要求参加体检者,视同自行放弃应聘资格。 (三)如因考核、体检不合格者造成拟聘人选不足时,可从综合成绩合格线上的应聘人员中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进行考核、体检。 六、聘用 (一)按综合总分排名顺序与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笔试、面试成绩合格且考核、体检合格者中确定聘用人员。在同等条件下,具有高校、党政机关相应岗位工作经历者优先聘用。 (二)拟聘人选名单在福建儿童发展职业学院网站进行公示。 (三)如公示无异议,福建儿童发展职业学院根据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聘用手续。 七、待遇 参照事业单位的工资标准执行,享受院内有关福利待遇。     福建儿童发展职业学院 二○○八年九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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