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儿童发展职业学院2007年招聘教师信息二
发布时间:2007-11-08 点击量:56229次 分享至
因工作需要,福建儿童发展职业学院2007年拟公开招录教师,现根据有关规定制定如下方案:
一、招录专业与人数
1、音乐表演专业:1人;
2、器乐(琵琶)专业:1人;
3、英语教育专业:1人;
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工作认真、踏实、敬业,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一定的教育专业知识;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重大疾病或传染病。
(二)岗位条件
1、音乐表演专业教师
(1)全日制普通艺术类高校音乐表演专业本科及其以上学历、学士及其以上学位;
(2)25周岁以下;
2、器乐(琵琶)专业教师
(1)全日制普通高校器乐(琵琶)专业本科及其以上学历、学士及其以上学位;
(2)具有较高的器乐(琵琶)专业独奏表演能力;
(3)25周岁以下。
3、英语教育专业教师
(1)全日制普通高校英语专业本科及其以上学历、学士及其以上学位;
(2)具有全国大学英语八级及其以上水平;
(3)具有一年以上的高校教学工作经历;
(4)25周岁以下。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十一月二十二日;
(二)报名方式:填好附件中的报名表通过电子信箱报名。
联系人:福建儿童发展职业学院人事处张老师、林老师;
电子信箱:LL @fj61.net(林老师);
联系电话:0591-87952061。
(三)报名材料
应招者在报名时,应按福建儿童发展职业学院的要求,向福建儿童发展职业学院人事处送交本人的学历(学位)证书等有关材料原件及其复印件。
四、信息公布方式
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在福建人事人才网(ww.fjrs.gov.cn)、福建省教育厅网站公布招聘信息。
五、考试
(一)笔试:总分100分,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测试与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能力、素养。
温馨提示:信息转载于网络,招聘信息中如果出现收费或汇款等要求,请广大考生注意分辨真伪,谨防上当受骗!
上一篇:福建对外经济贸易职业技术学院教师招聘公告
下一篇:福建儿童发展职业学院2008年编外招聘办公室文字秘书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