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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儿童发展职业学院2007年招聘教师信息二

发布时间:2007-11-08  点击量:56229次  分享至

因工作需要,福建儿童发展职业学院2007年拟公开招录教师,现根据有关规定制定如下方案:
    一、招录专业与人数
    1、音乐表演专业:1人;
    2、器乐(琵琶)专业:1人;
    3、英语教育专业:1人;
    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工作认真、踏实、敬业,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一定的教育专业知识;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重大疾病或传染病。
    (二)岗位条件
    1、音乐表演专业教师
    (1)全日制普通艺术类高校音乐表演专业本科及其以上学历、学士及其以上学位;
    (2)25周岁以下;
    2、器乐(琵琶)专业教师
    (1)全日制普通高校器乐(琵琶)专业本科及其以上学历、学士及其以上学位;
    (2)具有较高的器乐(琵琶)专业独奏表演能力;
    (3)25周岁以下。
    3、英语教育专业教师
    (1)全日制普通高校英语专业本科及其以上学历、学士及其以上学位;
    (2)具有全国大学英语八级及其以上水平;
    (3)具有一年以上的高校教学工作经历;
    (4)25周岁以下。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十一月二十二日;
    (二)报名方式:填好附件中的报名表通过电子信箱报名。
    联系人:福建儿童发展职业学院人事处张老师、林老师;
    电子信箱:LL @fj61.net(林老师);
    联系电话:0591-87952061。
    (三)报名材料
    应招者在报名时,应按福建儿童发展职业学院的要求,向福建儿童发展职业学院人事处送交本人的学历(学位)证书等有关材料原件及其复印件。
    四、信息公布方式
    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在福建人事人才网(ww.fjrs.gov.cn)、福建省教育厅网站公布招聘信息。
    五、考试
    (一)笔试:总分100分,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测试与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能力、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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