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学院2009年人才招聘信息
发布时间:2008-12-27 点击量:47501次 分享至
一、招聘条件
(一)专业技术人员
1、政治合格,品德优良,基础扎实,治学严谨,成果突出,身体健康。
2、具有博士学位的教授年龄不超过45周岁,具有博士学位的副教授、硕士学位的教授年龄不超过42周岁,博士、具有硕士学位的副教授年龄不超过40周岁,硕士年龄不超过35周岁。特别优秀或特别急需的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3、招聘的硕士研究生,其本科阶段为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于“985工程”、“211工程”国家重点建设大学的硕士研究生优先考虑。
(二)教学单位副处级业务副主任
1、政治合格,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奉献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任职期间能全身心投入工作,身体健康。
2、熟悉高校管理工作,管理理念先进,创新意识强,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有一定的实际管理经验。
3、在相关学科领域有较深的造诣,学术成果突出。
4、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与学位,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不超过45周岁。
5、有普通本科高校中层业务单位管理经历的优先考虑;担任过普通本科高校中层业务单位正职或副职的,年龄可放宽到50周岁;省级及以上重点大学中层业务领导岗位退休专家应聘的,年龄可放宽到62周岁。
(三)辅导员
1、政治合格,具有较高的思想素质和道德水准,关心热爱学生,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热爱并安心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组织观念和责任心强,服从安排,具有吃苦耐劳和团队合作精神,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以及文字和语言表达能力,在本科或研究生学习阶段担任过班委、团支委(或党支委)及以上职务的学生干部。
3、硕士研究生,其本科阶段为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中共党员,学习优良,年龄原则上不超过26周岁(截止2009年底)。获得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或本科阶段为优秀毕业生)的优先考虑;有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学生管理等学习经历或具备相关能力的优先考虑。
二、有关待遇
1、具有博士学位的教授
安家费27万元(每年支付1/5;在滨州购房,其中19.5万元可一次性按借款支付,每年冲销1/5);津贴按校内津贴办法执行,其中岗位津贴暂按教师特档考核发放;提供科研启动经费(文科5万元,理工科10万元);配偶随调(无工作的可安排工作)。
2、具有博士学位的副教授
安家费19万元(每年支付1/5;在滨州购房,其中11.5万元可一次性按借款支付,每年冲销1/5);津贴按校内津贴办法执行,其中岗位津贴暂按教师特档考核发放;提供科研启动经费(文科4万元,理工科8万元);配偶随调(无工作的可安排工作)。
3、具有硕士学位的教授
安家费16万元(每年支付1/5;在滨州购房,可一次性按借款支付,每年冲销1/5);津贴按校内津贴办法执行,其中岗位津贴暂按教师特档考核发放;提供科研启动经费(文科4万元,理科8万元);配偶随调(无工作的可安排工作)。
4、具有硕士学位的副教授
安家费10万元(每年支付1/5;在滨州购房,可一次性按借款支付,每年冲销1/5);津贴按校内津贴办法执行,其中岗位津贴暂按教师一档考核发放;提供科研启动经费(文科3万元,理科6万元);配偶随调(无工作的可安排工作)。
5、博士
安家费8-15万元,分5年支付,每年支付1/5;若在滨州购房,可一次性按借款支付60%的安家费,每年冲销1/5;津贴按校内津贴办法执行,其中岗位津贴暂按教师一档考核发放;提供科研启动经费(文科3万元,理工科6万元)。
6、硕士
根据岗位需求情况,安家费分别为0-2万元(享受安家费者,每年支付1/5;在滨州购房,可一次性按借款支付,每年冲销1/5);津贴按校内津 贴办法执行,其中岗位津贴暂按教师六档考核发放;可申请学校专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才设立的“青年人才创新工程”科研基金项目,具体科研经费数额,根 据评审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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