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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内蒙古固安一中国办教师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10-05-17  点击量:44013次  分享至

为优化固安一中教师结构,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经县编委批准,招聘10名教师充实到固安一中任教。现就招聘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聘组织领导
成立由县政府领导为组长,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县教育局、县监察局、固安一中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由固安一中校长担任,具体负责招聘工作。
二、招聘学科与人数
招聘物理教师3名,数学教师3名,历史、地理、生物、政治教师各1名。
三、招聘范围及对象
全日制师范类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2010年应届毕业生。主要针对河北师大、北京师大、东北师大、华中师大、陕西师大、内蒙古师大及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招聘工作自五月中旬起,至六月底分步实施。
(一)意向招聘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人员赴已确定的师范院校进行意向招聘。对有意向到固安一中任教的毕业生,通过面试和现场考察,按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候选人。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教学试讲、应聘者的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和举止仪表等。
(二)试讲
招聘小组聘请专业教师担任试讲评委,候选人到固安一中参加试讲,每学科试讲结束后,公布试讲成绩,按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试讲人员末位出现并列者再进行一次加试,加试成绩高者,参加体检。
(三)体检
试讲合格人员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体检不合格者按试讲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招聘人员审批及待遇
试讲体检合格人员经招聘办公室审核后,报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批,列县财政编制。
招聘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固安一中与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六、招聘纪律与监督
县纪检监察部门负责招聘工作的全程监督。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固安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固安县教育局
固安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二O一O年五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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