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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9月辽宁普兰店市警务中心工作人员招聘简章

发布时间:2010-09-01  点击量:41359次  分享至

为了加强普兰店市社会治安管理,解决目前治安管理警力不足问题。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经普兰店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成立普兰店市警务中心,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隶属普兰店市公安局。普兰店市警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       招聘条件 (一)           符合下列条件者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男性: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体态匀称,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双眼裸视4.8以上,男性身高170cm以上,女性身高160cm以上;其他身体条件符合《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的规定。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专业技能。 (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聘用: 1、受过刑事、行政处罚或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配偶、直系亲属被判死刑或正在服刑的;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正在服刑的;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被判处危害国家安全罪的; 5、其它不宜岗位要求的。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0年9月8日—9月14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3:00—17:00(周六、周日休息)。 2、报名地点:普兰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208房间)。 3、报名要求:①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须本人持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及相关证书原件、复印件。经资格审查并通过身高、体重、视力、面貌测试合格后,填写《大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交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4张,按有关规定缴纳报名考务费50元,体能测试费用50元。 ②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岗位,如报考二个以上招聘岗位,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 ③报考同一岗位要形成竞争比例,当同一岗位的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没有达到1:3竞争比例时,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4、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聘用工作全过程。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资料必须真实。凡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三、考试内容、方法和时间 考试分体能测试、笔试和面试 1、        体能测试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持报名表、缴费收据(体能测试费50元),体检合格证明(县级以上医院),于2010年9月18日上午8时到普兰店市高级中学参加体能测试。 报考维稳巡逻人员和其他岗位人员(男)的体能测试项目如下: 1000米       引体向上          立定跳远 报考接警员岗位(女)的体能测试项目如下:      800   仰卧起坐    立定跳远 以上体能测试按《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执行。报考狙击教练岗位人员增加射击技能测试,体能测试合格者参加笔试,体能测试成绩不计入考试总成绩。 2、        笔试 ①笔试科目为一科,即《综合知识与能力测试》,内容由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及公共基础知识两部分组成,全部为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限为120分钟,试卷满分为100分,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 ②笔试时间:2010年10月10,地点:待定。 ③笔试成绩评定后,由市人社局、市公安局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对笔试合格者,按笔试成绩总分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职位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按1:2比例确定的最后一个人选笔试成绩并列者,均可进入面试。笔试后,没有达到1:2比例的岗位,该岗位笔试合格人员仍可进入面试,但需要在面试时成绩达到6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 ④加分政策:根据《大连市“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管理办法》规定,即“在合同期内连续2年考核合格的,合同期满后3年内符合其所在涉农区市县所属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参加招聘考试时,笔试成绩加5分”(详见大人发[2007]128号)。为此,符合“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加分条件的考生,要填写《大连市“一村一名大学生”参加事业单位招聘笔试成绩加分审核登记表》。并到普兰店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进行加分资格确认。 3、        面试 面试由市人社局、公安局按照《大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实施细则》组织实施。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综合分析能力、言语表达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及应变能力等,面试满分为100分。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        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面试成绩按权重合计为考试总成绩,实行百分制。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核政审人员。末位分数出现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和考核政审人员。 四、   考核政审和体检 体检工作由市人社局、市公安局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组织实施,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考核政审工作由市公安局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考核政审及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于体检、考核政审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的职位空缺,可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五、   公示、聘用及管理 拟聘用人员名单确认后,将在普兰店市政府网站、普兰店市公安局网站、普兰店市电视台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后按照规定完备聘用人员手续,订立聘用合同,纳入事业单位管理。 六、   纪律与监督 招考聘用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附件:普兰店市警务中心工作人员招聘计划 咨询电话:83135024    普兰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0一0年八月三十日 普兰店市警务中心公开招聘人员计划.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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