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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9月丽水市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会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10-09-15  点击量:41254次  分享至

丽水市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会是经民政机关登记,丽水市范围内县(市、区)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会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浙江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设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自愿结成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组织。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副秘书长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1、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男性,经济管理专业;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5年9月30日以后出生),具有从事管理、营销、农业技术推广等3年以上工作经历; 3、热爱“三农”工作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工作,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语言表达、组织协调和计算机操作能力; 4、身体健康。   二、招聘办法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经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后,择优聘用。   三、聘用后待遇 试用期为3—6个月,试用期工资1000—1500元/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保底工资不低于1500元/月,并按规定交纳各类社会保险。   四、报名方式 有意者请于2010年9月15日—9月20日(上班时间),到丽水市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会报名(丽水市莲都区灯塔街35号5楼联合会办公室),报名人员需填写《丽水市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会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同时提供个人简历和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及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一张。外地网上报名者请到丽水市农业信息网站下载报名表格(www.lsnj110.gov.cn),填写好后发送到联合会邮箱:lsgll49949@163.com 报名联系人:高玲玲,联系电话:2536016,传真:2536038。     附件:丽水市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会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丽水市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会   二〇一〇年九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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