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辽宁盘锦市政府所属事业单位招聘高校毕业生公告
发布时间:2009-07-16 点击量:41583次 分享至
2009年辽宁省盘锦市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公告
2009年7月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把辽宁沿海经济带发展规划纳入国家战略。作为辽宁沿海经济 带上的重要节点城市 ---盘锦市又一次引起了世人的关注。为加速资源型城市转型发展,并提供 强有力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盘锦市政府决定,市 政府所属事业单位 通过公开招考的形式, 面向全国高校特别是“211工程”院校招聘一批全日制应届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此次公开招聘人员总数为 130人。其中,市政府所属事业单位招聘100人,辽滨沿海经济区管 委会招聘30人。 二、报名资格与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国家“ 211工程”院校应届毕业的具有学士学位的本科生(一批本);各院校应届毕业的硕士研 究生、博士研究生; 国外留学硕士 研究生 以上人员应具有国内本科(含本科)以上学历; 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 30周岁,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 在校担任党组织干部、学生干部、团干部的应聘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三、工作步骤 (一)报名 应聘人员只能在用人岗位所需专业中选择报考一个职位,招聘职位无人报考或仅有 1人报考 时,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由市人事局通知应聘人员改报其它招聘职位。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 1)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全部为客观性试题。 ( 2) 时间 : 2009年7月25日上午 8:30 — 10:30 ( 3)博士研究生以上应聘人员不参加笔试,没有比例限制直接进入面试,面试单独组织、提前 进行。 2、面试 ( 1)参加面试人员的确定 按照招聘职位 1:2比例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名单。 每个职位笔试成绩第二名如出现并列成绩,同时参加面试。 ( 2)面试内容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办法,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 组织协调能力、自我情绪控制能力、人际合作意识与技巧、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匹配等。 3、成绩汇总 总成绩 =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三)体检和考察 根据总成绩,按实际聘用计划 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选。总成绩并列者,按照面 试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确定人选。 1、体检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 2005〕1号)和体检操作手册组织 体检。 2、考察 按照德才兼备标准,采取多种形式,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 (四)公示 拟聘用人选确定后,在盘锦人事人才网上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 7天。 (五)聘用 对经过公示无异议的应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四、待遇 1、凡被录用人员均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享受我市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待遇。 2、凡被录用人员其本人使用财政差额拨款和自收自支编制的调整为财政全额拨款。 3、博士研究生3年内每月发给1200元租房补贴;硕士研究生3年内每月发给800元租房补贴; 本科生3年内每月发给500元租房补贴。(不含市职业技术学院的录用人员) 4、应聘人员被录用后工作表现优秀者,按照《公务员法》的有关规定,将通过招聘或调任等 方式进入政府公务员岗位。 5、外地应聘人员本次来盘应招的国内往返车、船费及在盘期考试期间的食宿费由市财政核销。 五、报名有关事项 (一)报名时间 2009年7月17日——2009年7月24日16时 (二)报名方式及地点: 应聘人员需下载考试报名表,按要求填写并打印后携带,同时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 、外语等级证和 2张1寸照片到市人事局一楼人才市场大厅报名。 咨询电话: 0427-2834656 0427-2288915 0427-2288211 六、注意事项 1、所有应聘人员务于2009年7月24 日22时前到盘锦市人事局一楼考试中心领取准考证,领取 准考证时需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外语等级证和2张1寸照片。 咨询电话: 0427--2826034 2、所有笔试用品由考生自行准备。 3、本次招聘也是对应聘人员诚信的考核,对考场作弊、提供虚假证件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等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4、应聘人员如有身体不适、发烧感冒等症状需提前告知。 (注意:请下载后按要求填写、打印后携带,以便报名使用)
盘锦市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大学毕业生工作领导小组 2009年7月15日 |
|
|
温馨提示:信息转载于网络,招聘信息中如果出现收费或汇款等要求,请广大考生注意分辨真伪,谨防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