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广州市南沙区公开选调区经贸局、建设局、水务局副局长公告
发布时间:2009-09-16 点击量:40636次 分享至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选好配强区属单位领导班子,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务员法》和《广东省国家公务员调任、转任工作暂行办法》等精神,经中共广州市南沙区委研究决定,在广州地区范围内(含南沙区党政群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区经贸局、建设局、水务局副局长各1名。
一、公开选调的职位和职位说明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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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调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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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调职数(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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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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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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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经济贸易局
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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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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熟悉经济贸易和对外经济贸易合作等方面知识和政策业务,并具有一定的实践经验。从事过招商引资工作,外语水平比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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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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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建设和管理局
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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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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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路桥、土木工程专业毕业,熟悉城市建设和管理等方面知识和政策业务,并具有一定的实践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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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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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水务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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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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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工程专业毕业,熟悉水利工程等方面知识和政策业务,并具有一定的实践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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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开选调的范围和条件
广州地区范围内各级党政群机关、企事业单位中具有广州市户籍的人员,凡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六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并具备下列资格的可报名参加选调:
1、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年龄在45周岁以下(含45岁,从发布公告之月起计算);
2、现任副处级干部或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现聘3年以上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
3、具有5年以上的工作经历;
4、在专业相同或相近的业务部门工作3年以上,近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等次;
5、身体健康。
三、公开选调的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报名人员登录广州人事信息网(http://www.gzpi.gov.cn)、南沙人事人才网(http://www.nsrs.gov.cn)、南沙区政府网(http://www.gzns.gov.cn)下载并填写报名登记表,或可直接到中共南沙区委组织部领取并填写报名登记表,并提交相关报名材料。
2、报名材料:报名时需提交《2009年广州市南沙区公开选调处级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一式1份(同时请将报名表电子版发送到gznsgx@163.com),并提供身份证、工作证、学历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及现任职务证明材料复印件,大一寸正面半身免冠彩色照片2张。
3、报名地点:广州市南沙区委组织部(广州南沙开发区港前大道1号S4区2楼),联系电话:020—39910539,84986012;传真:020—84985750。
4、报名时间:2009年7月14日至7月22日(周六、日除外)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5、资格审查:报名时间截止后,由南沙区委组织部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通知其参加面试。
(二)面试
1、面试满分为100分。
2、面试内容: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试者在领导能力素质、个性特征、专业知识等方面对选拔职位的适应程度。
3、面试时间:初定2009年7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面试由面试小组负责考试和评分,面试小组由有关领导、专家和组织人事干部等人员组成,人数为5人。每位考官根据考生答辩的综合表现独立署名评分,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取其余考官的平均分作为考生的面试得分。根据面试成绩,按1:3的比例确定选调职位考察人选。
(三)组织考察
组织考察实行考察预告制,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实地考察、查阅个人档案、专项调查、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进行。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在全面分析考察情况、充分酝酿讨论的基础上,形成考察对象个人考察材料。
(四)区委研究决定
南沙区委组织部根据考察情况和考试成绩,研究提出任用建议。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南沙区委常委会议集体讨论作出任用决定。
区委常委会议集体讨论认为无合适人选的,该选拔职位可以空缺。
(五)办理调动及任职
对区委研究确定的选调任职人选,由区委组织部按程序办理有关调动及任职手续。
中共广州市南沙区委组织部
2009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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