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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最高人民检察院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08-02-16  点击量:46221次  分享至

高人民检察院直属事业单位2008年招录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最高人民检察院直属事业单位公开考试录用2008年应届毕业生7名。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录对象

  普通高等院校2008年应届毕业生(定向培养和委托培养生除外)。具体招录对象按岗位要求确定。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志愿从事检察工作,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符合中央国家机关录用工作人员的体检标准;

  3.年龄为35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适当放宽,但不超过38周岁);

  4.符合学校规定的进京条件或留京条件;

  5.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三、招录岗位及岗位要求

  (一)国家检察官学院教学岗位2名

  1.刑事诉讼法专业(证据学方向)1名,博士研究生学历;

  2.刑事诉讼法专业(侦查学方向)1名,博士研究生学历。

  (二)国家检察官学院管理岗位2名

  1.中文专业1名,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中共党员;

  2.行政管理专业1名,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中共党员。

  (三)检察日报社影视岗位1名

  要求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新闻或影视专业,中共党员。

  (四)检察日报社企业管理岗位1名

  要求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硕士专业为企业管理,本科专业为法律,中共党员。

  (五)检察日报社编辑岗位1名

  要求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国际法专业,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中共党员。

  四、报名时间及方法

  (一)报名时间:2008年2月4日至2月25日;

  (二)报名方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考生登陆最高人民检察院网站(http//www.spp.gov.cn)报名系统进行报名。

  五、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由高检院政治部统一组织,具体时间、地点在最高人民检察院网站上另行通知。
  考试相关事宜、报考人员资格审查结果以及其他相关通知在最高人民检察院网站招录招聘专栏发布,请注意查询。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维夷 赵玮
  联系电话:010-65209535;010-65288520(传真)
                                最高人民检察院政治部

温馨提示:信息转载于网络,招聘信息中如果出现收费或汇款等要求,请广大考生注意分辨真伪,谨防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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