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重庆南岸区教育事业单位人才招聘信息
发布时间:2008-04-30 点击量:45092次 分享至
南岸区教育事业单位2008年公开招聘简章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范围及对象
(一)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2007届、2008届本科及以上学历。
(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三)南岸区教委所属学校在编教师不属于招聘范围。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取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四)师范类毕业生应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
(五)身体健康。
四、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招聘18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体岗位及数量详见南岸区教育事业单位2008年公开招聘大学毕业生岗位设置一览表(附件)。
五、招聘人员待遇
按照重庆市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由南岸区人事局、编办、监察局、教委及用人单位共同组织实施。各部门按照职责各司其职。应聘者通过综合基础知识笔试、专业能力测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报批等程序,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择优聘用。
(一)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重庆人事人才网、南岸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等媒体,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08年5月4日-6日。
2.报名地点:南岸区人事考试中心(南岸区南坪西路27号福天大厦A座5楼),联系电话:(023)62986606、(023)62986601。
3.报名程序
(1)领取并填写报名表,2008年应届毕业生凭本人自荐书、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非2008年应届毕业生凭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1寸免冠照片2张到报名点报名。
(2)"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且经考核合格者,其参加笔试成绩按规定加5分。
考生加分资格条件的确认:
(1)、"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资格条件,由南岸区人事局审查确认。
(2)、 "三支一扶"大学生请于报名后3日内将本人的姓名、性别、所在服务区县、报考单位、准考证号等,通过电话(023-86868883)或传真(023-86868879)等方式告知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加分资格条件,经按规定程序确认后,由市"三支一扶" 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通报区人事局。
(3)缴纳考试报名费,每人每科50元。
4.准考证领取
报名手续办理完成即可领取准考证。
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综合基础知识考试、专业知识考试、面试、体检。
(三)考试
招聘岗位数与实际报考人数比例达1:2方可开考,否则相应递减招聘岗位数。
1.综合基础知识笔试
综合基础知识笔试采用闭卷笔答的方式,满分为100分。笔试按照《重庆市人事考试考务工作管理规程》(渝人发〔2007〕162号)进行。
笔试时间:2008年5月10日(星期六)上午9:00-10:30。
笔试地点:报名结束后,根据报名情况安排。定于2008年5月6日在南岸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站发布,请各考生留意。考生应提前30分钟到达考点。
笔试内容:重庆市人事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指定教材《综合基础知识》。
2.专业能力测试
专业能力测试方式:主要采取现场说课的方式,满分为100分。如同一单位同一岗位报考人数超过30人,经公招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适当调整专业能力测试的方式。
专业能力测试时间:2008年5月12日(星期一)上午9:00起,考生应提前30分钟到各招聘学校报到。
专业能力测试地点:各招聘学校。
(四)面试
根据综合基础知识笔试成绩和专业能力测试成绩之和,从高到低顺序,按照招聘岗位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
综合基础知识笔试成绩、专业能力测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拟于2008年5月15日(星期四)在南岸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发布。
面试方式:采用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面试要求:参照重庆市人事局《重庆市国家公务员录用实施细则(试行)》(渝人发〔1998〕79号)以及《关于2007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招公务员面试工作的实施意见》(渝人办〔2007〕83号)的规定进行。
面试时间:2008年5月18日(星期日)上午9:00起开始,考生应提前30分钟到达考点。
面试地点:南岸区人才市场(南岸区南坪西路27号福天大厦A座五楼)。
面试费用:参照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我市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收费标准的复函》(渝价〔2003〕86号)规定,面试收费每人40元。
面试费的缴纳:请进入面试的考生在2008年5月16日前到南岸人事考试中心(南坪西路27号福天大厦A座5楼1号、2号窗口)缴纳。
(五)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考试总成绩=(综合基础知识笔试成绩+加分)×30%+专业能力测试成绩×40%+面试成绩×30%。
(六)体检
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选(总成绩出现并列,按专业能力测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体检人选)。应聘人员总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体检人选名单及体检要求拟于2008年5月20日在南岸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发布。
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以及《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文件的要求并结合岗位实际需求组织实施。
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体检者承担。招聘单位和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公招领导小组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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