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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招聘人才公告

发布时间:2008-05-29  点击量:45090次  分享至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文件精神,因事业发展需要,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公开招考教师和行政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报名人员应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作风正派,有良好的创新意识和团队精神,身体健康,未工作过年龄在30周岁以下,工作过的不超过35周岁,并符合相应的报考学历和专业条件。
二、招聘岗位、人数、学历及专业条件

用人部门

招聘岗位

人数

学历和专业条件

机械与电气系

专业教师

1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汽车电气与电子系统专业

建筑工程系

 

专业教师

1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结构工程专业,研究方向为土木工程或土木工程建造与管理,本科为土木工程专业,有工程施工经验或中级及以上职称者优先

专业教师

1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研究方向为工程建设管理,本科为土木工程专业,具有二年工程施工经验或中级及以上职称

专业教师

2

1名大学本科,男性,重点院校,建筑学专业毕业;1名硕士研究生,建筑学专业毕业。有工作经验或中级以上职称者优先

培训中心

人力资源管理

1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相关工作二年及以上

培训管理

1

全日制本科,水工、水利电力类专业,相关工作二年及以上

三、报名程序
1、每位报考人员只能填报一个岗位。从发布招聘信息之日起到 6月5日前把报名表(见附件)、一寸照4张和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成绩单(本硕两阶段成绩单)、应届毕业生的就业推荐表等有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各1份邮寄或发电子邮件给我院人事处(邮编:311231,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科教园区规划二路8号,电话:0571-83863022、0571-83863023(传真),电子邮箱:dearhuen@sina.com。联系人:胡老师、富老师。)
2、人事处会同系部和培训中心进行报考人员的资格初审,并通知资格初审通过人员携带所提交证件及证明材料原件于2008年6月9日到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人事处(4楼办公室)进行现场确认、领取考试准考证。同一招聘岗位通过资格初审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低于3:1。
四、考试、体检、考核、聘用程序
1、考试包括笔试、面试和能力测试。考试于2008年6月10日左右进行。笔试占30%,面试占30%,能力测试占40%。其中教师进行教学能力测试,行政人员进行行政能力测试。
 2、体检:根据综合总分高低按岗位与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3、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核及应聘资格复审,体检和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依次作为递补。
 4、根据考试、体检、资格复审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网上进行公示。
 5、确定录用人员,根据有关规定签订就业协议书、办理聘用手续等。
五、监督电话:
0571-83863036(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监察室)
附件: 报名表
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
               二○○八年五月二十二日

温馨提示:信息转载于网络,招聘信息中如果出现收费或汇款等要求,请广大考生注意分辨真伪,谨防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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