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事厅《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川人发 [2006]34号)的有关规定,四川省社会科学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工作人员(博士生)到研究所工作。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由四川省社会科学院同时在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四川人事信息网[www.scrc.gov.cn] 、四川省人才网[www.scrc168.com]、四川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网[www.scbys.com.cn]、四川省社会科学院网 [www.sass.cn]上发布)。
一、单位简介
四川省社会科学院是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全省哲学社会科学学术研究机构和社会科学综合研究中心,是四川省人民政府直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责和任务是围绕省委、省政府确定的中心任务和目标,及时为省委、省政府提供有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的对策建议。主要研究领域是:经济学、政治学、社会学、哲学、文学、历史学、新闻学、管理学、法学等学科。
单位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一环路西一段155号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范围
面向社会招聘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已获得博士学位的应届及往届研究生,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1968年6月30日以后出生)。且符合规定的基本条件和岗位要求。
详见附件1:《四川省社会科学院200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博士生)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结果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要求。
(3)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所需的其它条件及资格要求(详见附件1:《四川省社会科学院200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博士生)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4)中小学教师报考者,须征得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5)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6)符合《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川人发[2006]34号)规定的回避要求。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
三、公开招聘岗位和名额
本次招聘为编制内招聘。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四川省社会科学院200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博士生)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招聘名额共计11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四、报名时间、地点、要求
(一)时间:2008年5月26 日--6月10日(每日8:30时-17:30时止)
(二)地点:四川省社会科学院人事处
(三)报名须提交的与考试相关的材料:
(1)身份证、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2)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学校就业部门盖章的《毕业生推荐表》;
(3)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的学历证明(原件);
(4)其他证明材料(如各类获奖证书、科研成果原件等);
(5)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四)报名者须带上以上材料在报名点领取并填写《四川省社会科学院招聘工作人员应聘申请表》,经四川省社会科学院人事处资格初审合格,方可正式报名。
五、考试形式、内容
本次招聘采取综合淘汰的方式进行。考试内容包括专业水平考核和面试。
考试总成绩计算原则
考试总成绩=专业水平考核成绩+面试成绩
拟聘人员根据岗位、招聘名额和考试总成绩确定。
(一)专业水平考核内容及计分标准
专业水平考核即对应聘人员已发表的科研和学术成果以及刊型内部资料(以下简称"成果")进行考核。科研和学术成果均以原件为准。专业水平考核成绩计算方法按下列步骤进行:第一,按照本公告附件2:《四川省社会科学院考核计分标准》计算出报考者的成果分值X;第二,将该生的成果分值除以其报考岗位中成果得分最高者的分值Y再乘以100,即得出报考者的专业水平考核成绩Z。
计算公式如下: Z= X --
×100
Y
其中,X为报考者的成果分值,Y为其报考岗位所有报考者中成果得分最高者的分值,Z为报考者的专业水平考核成绩。
专业水平考核成绩作为进入面试的依据。拟聘人员根据岗位、招聘名额和考试总成绩确定。
(二)面试
1、面试方式
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采取现场提问形式进行。由四川省社会科学院组织专家成立专业面试组对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实施面试,面试成绩根据专家面试组的综合评分确定。
此过程统一时间、统一内容、统一计分标准(时间为30分钟、满分合计100分)。
2、面试内容
包括意愿素质(动机愿望、职业责任感、敬业精神、竞争意识、兴趣爱好等)、智能素质(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业务能力、创新能力、组织管理能力、人际协调能力等)、人格素质(举止仪表、性格气质等)和知识素质(综合知识、专业知识等)四个方面。
3、确定面试资格人员
根据应聘人员专业水平考核成绩和具体招聘岗位的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资格人员。当最后一名面试资格人员出现专业水平考核成绩相同时,一并确定为面试资格人员。
面试资格人员名单于2008年6月18日在四川省社会科学院网上及院内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询。
面试通知书于6月20日在四川省社会科学院人事处领取。
4、面试的实施
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招聘岗位因缺考出现空缺而产生面试实际开考比例低于规定比例的,仍视为有效比例。如某一招聘岗位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该招聘岗位取消。
5、面试成绩公布
考生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三)考试成绩公布
面试工作结束后,由四川省社会科学院人事处于6月26日在四川省社会科学院网站上和院内公告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专业水平考核成绩、面试成绩及考试总成绩)。
六、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四川省社会科学院根据招聘名额,按照参加面试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下同。
(二)体检标准
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于6月30日由四川省社会科学院人事处组织,监察处监督,在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地点由四川省社会科学院另行通知)。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体检或未在四川省社会科学院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四)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四川省社会科学院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复检或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复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本款(一)规定的方式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五)体检费用
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七、考核
由四川省社会科学院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报考资格进行确认,对考察和确认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或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报考资格且后果自负。由此出现的空额,按参加面试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体检和考核。如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综合考核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八、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合格者由四川省社会科学院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院内和院网站上公示7天。
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年龄、准考证号、毕业院校、专业、学历、职称、考试成绩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拟聘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予聘用,如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拟聘资格。被公示人因被举报查实取消拟聘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九、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者,在公示期满3个工作日内由四川省社会科学院在院网站上公告。
拟聘人员经四川省社会科学院审核确认后,凭该院的确认复函,由四川省社会科学院人事处通知被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以书面通知为准)带上《就业报到证》;本人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到单位报到,并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逾期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因以上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纪律与监督
我院在公开招聘过程中,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的,按省人事厅、省监察厅印发的《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和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等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四川省社会科学院人事处028-87016755
专业水平考核考务咨询电话:028-87016755
监督电话:四川省社会科学院监察处028-87016693
附件1:《四川省社会科学院2008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附件2:《四川省社会科学院专业水平考核计分标准》
四川省社会科学院
二〇〇八年五月十八日
附件1:
四川省社会科学院2008年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博士生)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招聘部门 |
招聘职位 |
招聘人数 |
招聘对象范围 |
学历学位 |
专业要求 |
备 注 |
金融与财贸经济所 |
研究人员 |
3 |
全国 |
博 士 |
金融、政治经济学或财政税务 |
|
哲学所 |
研究人员 |
1 |
全国 |
博 士 |
马克思主义哲学 |
|
历史所 |
研究人员 |
2 |
全国 |
博 士 |
专门史或民族学 |
|
管理学所 |
研究人员 |
1 |
全国 |
博 士 |
管理学 |
|
新闻所 |
研究人员 |
1 |
全国 |
博 士 |
新闻学 |
|
法学所 |
研究人员 |
1 |
全国 |
博 士 |
民商法或经济法 |
|
毛泽东思想研究所 |
研究人员 |
1 |
全国 |
博 士 |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科学社会主义理论或党建党史 |
|
区域所 |
研究人员 |
1 |
全国 |
博 士 |
政治经济学 |
|
附件2: 四川省社会科学院考核计分标准
项目 |
级 别 |
分 值 |
备 注 |
论 文 |
特类刊物 |
60 |
1.合著论文按署名人次均分。 2.期刊3000字以下的论文、报纸2000字以下的论文,按同类论文分值的50%计算。 3.会议综述、书评、译文等按同类论文分值的50%计算。 4.在三类以上(含)刊物发表论文被转载或在公开刊物发表论文被反复转载,重复计算分数,不重复计算篇数; |
一类刊物(含《新华文摘》全文转载) |
40 |
二类刊物(含《中国社会科学文摘》全文转载) |
25 |
三类刊物(含《人大报刊复印资料》全文转载、《高校文科学报文摘》论文摘要、《新华文摘》论点摘要、港台澳及海外学术期刊(以《国外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总揽》为准)) |
15 |
核心期刊 |
10 |
非核心公开刊物、发表论文被公开报刊论点转摘 |
8 |
增刊 |
4 |
刊型内部资料 |
2 |
专 著 |
一类出版社出版 |
60 |
1.合作专著分值由参与者按承担任务的多少,确定其各自分值。 2.专著系数:学术专著系数为1.0;个人论文集系数为1.0;译著、编著系数为0.6;一般著作系数为0.5;古籍整理系数为0.4。 3.以20万字为基数,每超过5万字加10分,最高加分不超过60分。 |
二类出版社出版 |
50 |
三类出版社出版 |
40 |
(本办法的解释权归四川省社会科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