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四川省商贸学校、四川省贸易学校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08-08-03 点击量:42978次 分享至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事厅《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经省人事厅批准,四川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拟公开招聘部分工作人员补充到四川省商贸学校、四川省贸易学校2个直属事业单位工作。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和四川合作经济网[[www.scpta.gov.cn]www.scoop.gov.cn]上发布)。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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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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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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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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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
商贸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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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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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阳市千山街39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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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等职业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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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
贸易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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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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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雨城区康藏路78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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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等职业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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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2007年7月31日前毕业、具有全日制普通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四川省常住户口且符合招聘职位条件要求的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四川省商贸学校电子商务教师和四川省贸易学校机械电子教师可放宽到国民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
本次应聘人员的专业均以本人取得的最高学历对应的专业为准。各岗位的具体要求详见本公告附件《四川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中。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要求;
(3)符合本公告招聘岗所需的条件及资格要求(详见《四川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4)中小学教师报考者,须征得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5)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6)符合《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有关回避的规定。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公开招聘单位和名额
本次招聘均为编制内招聘,全部使用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招聘名额共计14名,其中省商贸学校8名、省贸易学校6名。具体岗位见《四川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四、报名及网上缴费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报名网站为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报名时间为2008年8月12日至8月17日24∶00止。
(一)报名
1.明确要求。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凡多岗位报考的,一律取消报考资格。
2.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四川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直属事业单位2008年8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
资格初审在报考者网上报名后的2个工作日内由招聘单位根据报考者网上填报的《报考信息表》进行审查,并及时将审查结果通过人事考试网反馈报考者。网上资格初审的结果仅作为考生参加笔试的依据,考生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由资格复审和考核确认的结果确定。在招聘过程的任何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且后果自负。
3.上传相片。报考者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表》后,按网络提示上传JPG格式、大小15—20K的报考者近期免冠证件照。招聘单位根据报考者所传相片的质量在网上进行审查,并在报考者上传相片后1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上传相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报考者应按提示要求重新上传。
(二)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且上传相片质量合格的考生,须及时按网络提示进行网上缴纳考试考务费,网上缴费时间截止2008年8月19日24时止。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1科缴费50元。网络报名且上传相片质量合格的报考者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三)岗位及人员调整
招聘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名额之比未达到省供销社公告所规定的笔试开考比例的,由省供销社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岗位被取消的,由省供销社将服从调整的报考者调整到符合条件的其他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的情况,8月22日在报名网站上向社会公布。已缴费但招聘岗位被取消或不愿调整、不符合调整要求的报考者,于2008年9月18日前到四川省人事人才考试测评基地退回网上所缴费用,逾期不再受理。
(四)打印报名表
上传相片合格并缴费的报考者,应及时登陆四川人事考试网,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二份,供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五)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并缴费成功的报考者,凭报名时网络反馈的报名序号、身份证号、姓名,于8月25日至8月29日24时前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打 印本人准考证,在打印准考证前,报考者必须在网上签订人事考试诚信承诺书。在考试当天,报考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笔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和签订诚信承诺书或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 承担。
本次公招的考生考前应随时关注人事考试网上的相关考试信息,如有临时变动将在该网站及时公布。
五、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川人发〔2006〕34号)要求,结合本部门直属事业单位实际,笔试开考比例为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含3:1)。
考试成绩按以下原则计算:
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成绩100%+加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50%+面试成绩5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1科。笔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笔试地点在成都市。《公共基础知识》具体考务由省人事厅考试中心负责按照《四川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细则》的规定组织实施。
2.笔试范围。《公共基础知识》笔试的考试范围详见《四川省省属政府序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大纲》(请登陆四川人事信息网(www.scrs.gov.cn)、四川人事考试网查阅或下载。本次考试“事业单位人事争议仲裁”部分的复习内容,以成都时代出版社出版、省人才交流中心出售的《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公共基础知识参考资料》为准。为便于考生复习《公共基础知识》的考试内容,报考者可根据需要自愿到四川省人才交流中心或四川省人才考试测评基地购买《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参考材料,也可在四川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订购。
3.笔试时间。定于2008年8月31日举行(具体时间和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缺考笔试科目的考生,视作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总成绩于2008年9月16日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公布,同时在招聘单位张贴。对考试成绩有疑问的报考者,可于2008年9月18日前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申请查分,逾期不再受理。查分结果于2008年9月23日在该网站上公布。
5.政策性加分。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等九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文件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且经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人事局或教育局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报考事业单位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可享受笔试成绩(指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知识笔试按比例折合后的笔试成绩)加2分、最高不超过6分的政策性加分。本次招聘志愿者服务期满与否的计算时间截止2008年8月17日。
申请加分的报考人员,务于2008年8月21日17∶00前将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人事局或教育局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和服务证书原件交省供销社人事处(地址:成都市锣锅巷122号,联系电话028-86511321),以便审查。材料不齐备或逾期未按要求提交有关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
(二)面试
1.面试方式。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2.面试资格人员确定。省供销社根据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下同)和具体招聘岗位的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员。与最后一名面试资格复审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资格复审人员。
3.面试资格复审手续的办理。面试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于2008年9月25日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阅。
获得面试资格复审的参考人员请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面试资格复审手续:
①《报考信息表》2份(请在四川人事考试网上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温馨提示:信息转载于网络,招聘信息中如果出现收费或汇款等要求,请广大考生注意分辨真伪,谨防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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