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四川乐山市旅游学校教师人才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08-06-20 点击量:44901次 分享至
乐山市旅游学校创办于1993年,乐山市旅游学校是四川省教委批准的四川省合格职业中专学校,是省教委表彰的先进办学单位。目前学校征地工作已基本完成,现已开始进行新校舍的修建工作,将于2009年内搬迁新校园。
为进一步优化教职工队伍结构,乐山市旅游学校面向全国公开招聘有志于职业教育事业的教学、管理人员,热诚欢迎各类优秀人才加盟我校,共展乐山市旅游学校教育宏图大业。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 招聘岗位条件
1、岗位:
校长1名,副校长2名、中层干部5名、专任教师 18 名(语文2名、数学 1名、英语2名、计算机应用与维护2名 、音乐、舞蹈1名、体育1名、旅游5名、电子2名、工商企业管理2名),办公室办事员1名、学生管理人员1名、水电、财产管理1名、保卫1名、清洁工1名
2、条件:
①师德高尚,爱岗敬业,身体健康,教学能力强,有良好的团队精神;
②年龄在55周岁以下;
③除上述条件外,相关人员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校长: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高级职称,具有8年以上高职、中职教育教学与管理经验。
副校长: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高级职称,具有5年以上高职、中职、普高教育教学与管理经验。
中层干部5名:国民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中教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3年以上高职、中职、普高教育教学与管理经验。
专业教师: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相应专业的教师资格。旅游、电子专业教师具备相关从业经历,特别优秀的,条件可适当放宽。
一般管理人员: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人员应具备初级以上从业资格。
后勤人员:具有从事相应岗位的技能。
二、工资待遇
1.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后,一般管理人员月工资待遇1000元以上,专任教师月工资待遇1500元以上,中层干部月工资待遇2000元以上,校级干部待遇面谈。
2.学校提供在校工作期间的食宿补贴;
3. 试用期满后学校提供养老、医疗保险。
二、招聘的方式方法和报名时间
根据相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乐山市旅游学校2008年招聘工作,面向社会,采取统一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学校同意录用后,将组织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方办理录用手续。
应聘报名时间:6月10日——7月5日。
三、应聘者应提供的材料
1、学历证、学位证,硕士研究生必须提供本科(专科)毕业证、学位证;
2、毕业生提供在校学习成绩,学习成绩要有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印章;
3、推荐书(自荐书)所填写内容必须真实、准确无误;
4、相关科研成果复印件;
5、相关获奖证书复印件;
6、职称证书、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复印件;
7、填写《乐山市旅游学校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3份。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33-2583530(校长室),传真号码:0833-2583530,
15308136016,13458920776
联系人:陈老师 吴老师 新学校地址:苏稽镇乌木博物馆旁边
温馨提示:信息转载于网络,招聘信息中如果出现收费或汇款等要求,请广大考生注意分辨真伪,谨防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