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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上半年贵阳市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发布时间:2008-04-11  点击量:42187次  分享至

贵阳市2008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增强事业单位活力,优化人员结构,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省外户籍的2008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不含委培生);

  2.本省户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的毕业生;

  3.贵阳市户籍或贵阳市生源(不含贵阳市外户籍因读书迁移到高校集体户口的人员)国家承认的本科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

  4.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下学历的只能报考市直单位或户籍(生源)所在区(市、县)所属的事业单位;

  5.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

  6.在贵阳市服务满一年以上的西部计划志愿者或一村一名大学生;

  7.除定向到我市的应届毕业生外,其余定向生均不能报考。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具有国家承认的中专以上学历和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专业知识;

  4.身体健康,年龄在18周岁以上(含18周岁,即1990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即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具备专业技术岗位(B、C类岗位)所需专业中级技术职称,报考市直属事业单位的年龄可放宽到38岁(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区(市、县)及以下所属事业单位的年龄可放宽到42岁(196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具备专业技术岗位(B、C类岗位)所需专业高级技术职称(不含政工系列),报考市直属事业单位的年龄可放宽到42岁(1966年1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区(市、县)所属事业单位的年龄可放宽到45岁(196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7.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报考区(市、县)所属事业单位的不受户籍限制;

  8.报考教师岗位的需具备相应层次、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

  9.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详情见招聘岗位一览表);

  10.经市招聘工作办公室研究确定的其他情况。

  三、报名、资格审查及加分政策

  (一)报名组织工作

  报名工作由市招聘工作办公室统一组织,具体报名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区(市、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二)报名

  1.报名时间为4月20日-22日上午9∶00至下午16∶00。

  2.报名地点:为方便考生报名,设市直和区(市、县)报名点。市直报名点负责市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岗位的报名工作,市直报名点设在贵阳人才大市场 (延安中路88号原腾龙酒店)。各区(市、县)报名点负责本区(市、县)所属事业单位的报名工作,报名地点及咨询电话详见附表二。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持毕业证书(2008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持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其他学校毕业生可持学校毕业证明)、招聘岗位所需其他资格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册(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报考教师岗位的人员还需持相应层次和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在职人员同时持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报名(中、小学教师需持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报考人员填写报名登记表(须按要求填写清楚,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由他人代为报名的,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考生本人填写,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交近期彩色同底免冠一寸照片3张。

  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

  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简章,按照简章和岗位一览表公布的条件和要求报名,并提供与之相符且真实有效的报名材料。如提供材料与报考岗位所需条件和要求不符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名收费按有关规定执行。收费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为报名费和《综合知识和能力测试》费用,第二部分为专业测试(试教、岗位能力测试)费用,进入专业测试(试教、岗位能力测试)的考生未按通知要求交费的,视为自动放弃。交费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招聘岗位计划与报名人数达到1:3的比例方能开考,达不到此比例的,可调整招聘计划。如调整后,仍达不到该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准考证发放时间为5月20日。领取准考证地点详见准考证领取凭条。考生凭身份证和领准考证凭条领取准考证。

  (三)加分政策

  招聘中将对符合下列条件,按报考单位层次,采取在笔试成绩中分等次加分的办法进行适当照顾(加分在按比例折算前进行,同时符合两项加分条件的,不累计加分)。具体条件如下:

  1.革命烈士和因公牺牲的公民子女;

  2.选派到贵阳市所辖县以下基层单位服务一周年以上,并在服务单位年终考核合格的西部计划志愿者;

  3.选聘到贵阳市所辖村、社区服务一周年以上,年终考核合格的"一村一名大学生";

  4.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副高及以上职称(不含政工系列)的人员。

  (四)加分分值

  符合加分条件1-3项的,按以下情况给予加分:

  1.报考市直属事业单位,南明、云岩、小河三个区的区直、乡镇(含街道办事处)和乌当区区直(含街道办事处)事业单位的加5分;

  2.报考其他区(市、县)直属事业单位(含街道办事处所属事业单位)的加10分;报考乡、镇(含乌当区乡、镇)事业单位的加15分。

  符合加分条件第4项的,按以下情况给予加分:

  1.报考市直属事业单位,南明、云岩、小河三个区的区直、乡镇(含街道办事处)事业单位的加10分;

  2.报考其他区(市、县)直属事业单位(含街道办事处所属事业单位)的加20分;报考乡、镇事业单位的加30分。

  (五)加分确认

  1.革命烈士和因公牺牲的公民子女须提供父(母)亲原所在单位和所在地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子关系证明及革命烈士、因公牺牲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西部计划自愿者须提供服务区(市、县)级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出具的同意参加本次考试的书面证明,并注明毕业学校、服务单位和服务时间,以及服务单位出具的考核合格证明材料;

  3."一村一名大学生"须提供服务区(市、县)级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工作办公室出具的同意参加本次考试的书面证明,并注明毕业学校、服务单位和服务时间,以及服务单位出具的考核合格证明材料;

  4.硕士研究生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2008届毕业生需提供所在学校证明(需注明毕业时间)、硕士研究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副高以上职称人员需提供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考生须在报名现场填写《贵阳市2008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加分申请表》(附件三),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在笔试前由市招聘工作办公室在贵阳市人事局网站(http://www.gyhr.gov.cn/)上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根据报考岗位在笔试总成绩中予以加分。

  四、考试

  考试按管理岗位(A类)、专业技术岗位(B类)、教师岗位(C类)三个岗位实行分类考试。

  报考A类岗位的人员参加《综合知识和能力测试》和面试。

  报考B类岗位(含需作岗位能力测试的A类岗位)的人员参加《综合知识和能力测试》、专业测试(岗位能力测试)和面试。

  报考C类岗位的人员参加《综合知识和能力测试》和试教。

  (一)《综合知识和能力测试》

  《综合知识和能力测试》为闭卷考试,考试不指定参考书。

  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不含户口簿、驾驶证、护照等其他身份证明)和准考证才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考试时间:5月25日。

  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考试成绩于2008年7月8日在贵阳市人事局网站(http://www.gyhr.gov.cn/)上公布。

  受理查分时间为2008年7月14日上午9:00-下午4:00,报考市直事业单位的受理查分地点为贵阳人才大市场;报考区(市、县)所属事业单位的受理查分地点为各区(市、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干部)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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