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事厅《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发[2006] 23号)和《关于省属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鲁人发[2007]22号)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我校教师队伍建设的需要,决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
计划招聘14人,均为专业技术岗位(见附表)。
二、招聘条件
1、坚持党的领导,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良好的敬业精神。
2、热爱教育教学工作,熟悉教育教学规律和特点,熟悉现代教育的基本理论,了解教育的宗旨、目的、意义和要求。
3、应聘人员应具有的基本素质:仪表端庄,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较强的文字和语言表达能力,有较好的计算机操作和应用能力,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成绩不低于二级乙等。
4、身体健康。
5、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专业及其它要求。
6、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规定和条件。
三、招聘范围
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博士研究生。
四、招聘程序
1、信息发布
在山东人事信息网、山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山东省教育厅高校毕业生就业网、本校网站发布。
2、个人报名
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根据所报专业、岗位到相应地点报名。报名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4月30日。
应聘人员报名须提交本人相关应聘材料: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简历,学术研究成果,获奖证书或证明,已获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或即将获得的学历、学位证明,就业推荐表等。根据省人事厅、教育厅、公安厅《关于做好省外院校非山东生源高校毕业生来鲁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办发[2007]163号)的文件精神,省外院校非山东生源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资格审查
人事处对报名材料进行初审,确定进入考核人员。
4、考评办法
根据省人事厅有关文件要求,对具有博士学位以及急需的高层次、短缺专业人才,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招聘(采取试讲及答辩方式)。主要考察内容为:学科背景、科研能力以及是否符合学科专业建设的需要等,由学校和各用人单位组成的考察组分别量化打分、定性评价、综合评价。各岗位进入面试人数按实际审核通过的应聘人员确定,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5、考察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排序,组织考察、体检。体检在学校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考察体检合格后按1:1.2 的比例确定拟聘人选;考核体检不合格的,根据面试成绩按顺序递补。
6、公开公示
学校根据考核、体检和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学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7、签订聘用合同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学校提出聘用意见,报省人事厅备案,核准后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并执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3-6个月。试用期满合格人员,学校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不合格人员,学校解除聘用合同。
五、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报名地点:山东省济南市历山路36号
山东省教育学院人事处(北办公楼306室)
联系人:王海 孔庆松
联系电话:(0531)86417268
电子邮箱:sdjyrsc@163.com
附件:
山东省教育学院2008年招聘岗位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