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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山东乐陵市教育局公开招考教师公告

发布时间:2008-04-23  点击量:44025次  分享至

为了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满足教育教学的需要,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公开择优招考中小学教师。

 一、招考对象与条件

1、高中教师:⑴应往届全日制师范类及取得教师资格的全日制非师范类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

⑵具有全日制师范类本科学历且有高中教师资格证书,在高中学校有过教师工作经历的人员。

2、初中、小学教师:⑴应往届全日制师范类及取得教师资格的全日制非师范类普通高校本科、专科毕业生,中等师范毕业生;

⑵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在初中或小学有过教师工作经历的人员。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在校未受过任何处分。

4、具有扎实的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及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

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二、招考学科
初、高中: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计算机、音乐、美术,其他专业学科的可选报相近学科。
小学:小学语数、小学英语。
三、招考办法及程序
1、报名登记。符合条件人员,应届生由本人带身份证及复印件、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学历证明及就业推荐书,
其他人员由本人带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乐陵市教育局人事科现场报名,报名时须填写报名登记表、准考证,同时交三张一寸近期照片及考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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