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山东经贸职业学院中高级人才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08-04-18 点击量:42603次 分享至
根据《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发[2006]23号)、《关于省属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鲁人发[2007]22号)和《关于2008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办发[2008]65号)等文件精神要求,经山东省人事厅批准,我院2008年首批计划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17人。
一、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专业条件要求
招聘岗位、招聘人数、专业条件要求(详见汇总表)。
二、招聘条件
1、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良好的道德修养;
2、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富有创新和团结协作精神;
3、应聘人员应具有的基本素质:仪表端庄,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有较好的计算机操作和应用能力,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成绩不低于二级乙等,具备其他岗位所需专业的相关知识和技能;
4、身体健康;
5、属在职人员应聘的,其工作单位应在山东。在读全日制普通大学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6、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规定和条件。
三、岗位及能力要求
中级岗位为讲师专业技术岗位;高级岗位为副教授、教授专业技术岗位。各岗位的能力要求如下:
艺术设计专业教师:具有现代设计思想,熟练掌握电脑设计软件的操作,能从事平面设计、商业设计、工业设计、工艺美术品设计、企业形象及商标设计、室内设计、环境艺术设计等专门人才,具有指导实验实训上机操作能力,具有指导学生进行毕业设计能力,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
书画装裱与鉴赏专业教师:具有书画创作能力,书法、绘画有造诣,在当地书画界有名气,能够掌握中国书画鉴赏与装裱工艺、书画收藏与保管,古画装裱与修复的基本方法和技能,具备理论与实践双重优势和较强的职业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有指导实验实训的操作能力,具有指导学生进行毕业设计能力,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
会计学专业教师:能熟练运用财务软件,具有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能承担《会计》、《财务管理》等课程的教学;具有会计实践经验,承担会计模拟实习指导工作。
会计电算化--注册会计师专业方向的教师:能承担注册会计师方向的《会计》、《财务成本管理》课程的教学工作;能承担审计实习指导。
商务日语教师:能够承担商务日语专业的专业建设任务及商务日语、日语精读、听力、口语、泛读、语法、词汇等课程的教学任务。
应用韩语教师:能够承担应用韩语专业的专业建设任务及应用韩语、韩语精读、听力、口语、泛读、语法、词汇等课程的教学任务。
四、招聘工作程序
(一)学院成立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招聘事宜。
(二)制定招聘方案,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山东省人事厅审批和实施。
(三)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将在山东人事信息网、山东经贸职业学院网站(网址:www.sdecu.com)上公布。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在面试人员名单确定之后,需按招聘信息公布的要求,向我院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非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簿,是在职人员的还要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同意应聘的介绍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学校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的证明材料和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学历证明,并能够正常毕业。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在面试前3天仍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则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经主管机关核准后,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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