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市直部分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财会人员公告
盐城市教育局部分直属学校需招聘一批财会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岗位及人数
招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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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帐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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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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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助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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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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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宁高等师范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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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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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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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经济管理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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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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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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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第三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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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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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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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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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田家炳实验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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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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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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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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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高级职业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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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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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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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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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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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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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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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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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聘范围
市区学校面向盐城市区(不含乡镇,下同)公开招聘,阜宁高等师范学校面向盐城市区和阜宁县公开招聘。
三、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热爱教育财会工作。
2、2007年高校毕业生及2005、2006年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须为全日制普通高校财会专业本科毕业,只能应聘现金会计或辅助会计。应聘市区学校的人员入学前须为盐城市区生源,应聘阜宁高等师范学校的入学前须为盐城市区或阜宁县生源。
3、其他人员须具有盐城市区户口(应聘阜宁高等师范学校的须具有盐城市区或阜宁县户口),并持有会计上岗证、会计电算化证(或计算机合格证)。应聘总帐会计岗位的人员须具有财会专业本科以上学历,从事会计工作5年以上,助理会计师及以上职称,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聘辅助会计或现金会计岗位的人员须具有财会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会计员及以上职称,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级会计师职称或注册会计师资格者年龄可放宽3岁。
4、身体健康。
三、招聘程序
1、报名: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会计上岗证书、会计电算化证书(或计算机合格证书)、职称证书,现工作单位出具的现实表现证明(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就业推荐表)和近期一寸免冠照片3张到招聘单位报名,每人限报考1个职位。所有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和1套复印件。
2、资格审查: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单位初步考核人员名单。
3、单位初步考核:各招聘单位组织对符合应聘资格的人员进行初步考核,主要考核其基本的政治和业务素质。按每个岗位不少于1:3的比例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名单。
4、笔试:由市人事局、教育局统一组织,笔试内容为财会专业知识(占80%)和公共基础知识(占20%),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总分100分。
5、技能操作: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考核内容为会计工作的基本技能及计算机操作的基本能力。以抽签方式确定考核顺序,总分100分。
6、考察: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依据笔试与技能操作成绩6:4的比例积分,由高到低确定考察人员名单。尾数同分者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次序。由市人事局、教育局共同确定合格分数线。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考核成绩都未达合格线的,可由招聘单位与市直其他岗位考核成绩合格而未进入考察的人员,由高分到低分进行双选。
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合格者参加体检。因体检不合适或考核不合格产生缺额的依次递补。
7、聘用:对考察、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天,接受社会监督。符合条件的,由聘用单位办理有关手续。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关系,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
四、待遇
被聘用人员享受所在单位工作人员按规定应享受的待遇,办理调动手续。工资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原非市直教育系统工作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制度。
五、纪律与监督
市人事局、教育局负责公开招聘财会人员各项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宁缺毋滥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报考者不得持虚假证件材料报名,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即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