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广东广州开发区、萝岗区教师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08-07-11 点击量:42402次 分享至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区属各中小学校长、教师、教研员及继续教育管理人员共计43人,详见招聘职位表(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备广州市人事局《关于印发<广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穗人发[2005]131号)的基本条件,非广州市常住户口人员(含增城市、从化市)应符合广州市人口准入条件。非广州市户籍中级及以下职称的已婚报名者,其配偶无广州市常住户口的也必须具备同等条件。
(二)岗位资格条件
1、应届毕业生(含持有有效暂缓就业协议书者)应聘条件:
(1)中小学教师岗位需具有国家211工程类或国家重点师范院校(应聘体育、音乐、美术、信息技术等学科除外)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同时具有学士或以上学位。
(2)通过普通话水平测试达到二级乙等以上(含二级乙等,应聘语文教师职位的必须达到二级甲等或以上);应聘英语职位应通过国家英语六级以上考试,应聘其他学科教师的应通过国家英语四级考试;
(3)具备拟应聘单位指定的其他岗位资格条件。
本地生源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2、非应届毕业生应聘条件:
应聘人员的学历、职称、年龄需符合下述条件中的其中之一:
(1)具有本科或以上学历、中学高级教师职称、年龄在40周岁(1968年1月1日后出生)以下;
(2)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或以上学历、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在35周岁(1973年1月1日后出生)以下。属广州市常住户口且在广州市全民所有制学校工作的在编教师,年龄可放宽至38周岁(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或以上学历并同时具有学士(含学士)以上学位、年龄在30周岁(1978年1月1日后出生)以下。
基本符合上述条件且有特级教师、全国先进教师、全国劳动模范等称号的人员及持省级以上普通话测试员证、国家奥林匹克训练员、运动健将、区以上少年宫专业辅导员、区以上少儿体校专项教练员、有在中小学中层以上岗位任职经验或担任过县级以上教研员者、有特殊才能者和在我区临聘且成绩突出者可优先聘用。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08年7月11日12时--2008年7月16日12时。
2、报名方式及网址:只接受网上报名。应聘者可登录中国广州人事网(http://www.gzpi.gov.cn)报名并通过网上支付系统缴纳报名、考务费用每人50元(未能通过资格审查或因本人原因未能参加考试者不予退费),交费截止时间为7月17日12时。每位应聘者限报考一个单位的一个职位,如愿意接受职位调整,则在"是否愿意服从分配"中注明。
3、打印准考证:凡通过初步资格审核并成功缴费者自7月18日12时起,在中国广州人事网打印报名表和笔试准考证。
(二)笔试
1、笔试时间:7月20日(星期日)9:00-11:30
2、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上公布的为准
温馨提示:信息转载于网络,招聘信息中如果出现收费或汇款等要求,请广大考生注意分辨真伪,谨防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