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广东广州军区招聘毕业生公告
发布时间:2008-05-06 点击量:42040次 分享至
军区接收2008年应届地方大学毕业生简章
根据军队接收地方大学生计划,广州军区今年将少量接收心理学、临床医学、药学、医学检验共4个专业的2008年应届大学毕业生。其中,心理学接收硕士以上研究生,其它3个专业全部接收本科以上的大学毕业生。
一、报名条件
(一)政治条件:接收对象必须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于祖国,热爱军队,现实表现良好,入伍态度端正,志愿从事国防事业。受过处分或有思想政治问题、社会(海外)关系复杂和参加过“法轮功”及社会非法组织的一律不予接收。
(二)学业条件:接收对象必须是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大学毕业生,必须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成绩总评良好以上。留级处理或中途休学超过半年的毕业生不接收。特别优秀的毕业生可在同一专业门类中的相近专业进行接收。
(三)年龄和身体条件:全部接收男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应分别在24、29、34岁(截止到2008年8月31日)以下,少数民族和曾服现役的毕业生,年龄可放宽1岁。身高168厘米以上,无任何传染性疾病和色盲色弱,双眼裸视力4.3以上。
二、使用方向及待遇
被接收的大学生按照专业对口的原则全部补充到广州军区驻湖
北、湖南、广东、海南和广西五省(区)师以下部队任职。本科生定为副连职军官、中尉军衔,硕士研究生定为正连职军官、上尉军衔,博士研究生定为正营职军官、少校军衔。
四、报名方式及时间
1、请直接到所在高校就业指导中心进行报名,并上交个人简历。
2、或将个人简历通过特快专递邮寄至:广州禺东西路55号军区驻广东高校军官选拔办公室(邮编:510501)。
报名起止时间:2008年5月6日至2006年5月18日。
温馨提示:信息转载于网络,招聘信息中如果出现收费或汇款等要求,请广大考生注意分辨真伪,谨防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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