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福建省省安溪县招聘师范类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公告
发布时间:2008-06-10 点击量:40971次 分享至
根据我县高中教育师资需求情况,经县政府同意,决定招聘部分2008届全日制师范类本科及以上毕业生,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专业、人数
专业 |
政治 |
语文 |
英语 |
数学 |
物理 |
化学 |
生物 |
历史 |
地理 |
体育 |
音乐 |
美术 |
计算机 |
心理学 |
合计 |
人数 |
3 |
13 |
10 |
10 |
6 |
2 |
9 |
3 |
6 |
5 |
3 |
4 |
3 |
4 |
81 |
1.安溪县籍生源全日制师范类高校应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2.硕士研究生毕业专业应与应聘学科相符。
3.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良好。
4.身体健康,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的身体条件要求。
三、招聘办法
1.签约。
①直接签约。国家招生计划招收的硕士研究生;北师大、华东师大毕业生。上述对象签约后分配在城区完全中学任教。
②面试签约。厦门大学、福师大前20%优秀生;漳州师院、集美大学、泉州师院前10%优秀生。上述对象通过面试考核后签定协议,并分配到城区完全中学任教。若报名数超过学科招聘数,则该学科采取考试择优招聘。面试签约时间:6月21日。
2.考试。应聘者持相关材料报名、参加考试,择优招聘。若报名人数等于或少于招聘数量时,直接通过考核签定协议。
3.考试时间、形式、地点另行通知。考试方案:7月7-11日安溪县教育网公布。
四、报名时间、地点
五、报名应带材料
1.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2.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生自荐材料;
4.属相关院校前10%和前20%的优秀生,必须提供相关证书或证明。
六、本《公告》的解释权属安溪县教育局。
安 溪 县 教 育 局
温馨提示:信息转载于网络,招聘信息中如果出现收费或汇款等要求,请广大考生注意分辨真伪,谨防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