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安徽省农科院招聘工作人员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08-05-11 点击量:40014次 分享至
根据省人事厅《关于印发2008年省直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人发〔2008〕14号)精神,按照省人事厅《关于做好2008年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新进人员专业测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人员和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1:5的比例确定入围专业测试人员名单,入围人员名单和其他招聘工作事宜在安徽省农业科学院人事人才网上公布,查询网址:http://rsc.ahas.org.cn/。
(二)资格复审时间。2008年5月22-23日(周四、周五)上午8:30-11:00,下午3:00-5:00。
(二)资格复审地点。安徽省农业科学院人事处干部科(合肥市农科南路40号。市内乘131路公交车至终点站下;合肥火车站、明光路汽车站乘22路公交车至桥田岗站转131路)。
(四)资格复审要求。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由省农科院人事处会同院纪委对入围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经资格复审合格的,发放专业测试通知书。凡与招聘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依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
入围人员资格复审时须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属全日制2008年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
2、属社会人员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
招聘岗位要求有实际工作经历或资格证书等的,入围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关原始证件材料。
二、专业测试费用
专业测试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同时办理缴费手续,并领取专业测试通知书。根据安徽省物价局规定,专业测试费用为80元/人。
三、专业测试
根据我院招聘岗位的专业特点进行专业测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逻辑思维能力、协调与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以及专业理论素养、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研究与发展潜力等。
(一)专业测试时间。拟定于2008年5月31-6月1日(周六、周日)。
(二)专业测试地点。安徽省农业科学院现代农业科技交流中心(合肥市农科南路40号 安徽省农业科学院,市内乘131路公交车至终点站下;合肥火车站、明光路汽车站乘22路公交车至桥田岗站转131路)。
(三)专业测试题的拟定。根据"为用而考"和"因岗择人"的原则,专业测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选择具有针对性、开放性和灵活性的试题,主要包含2道开放性综合素质测试题,2道专业潜在能力测试题和考官提出的其他问题。专业测试时间每人15-20分钟。
(四)专业测试考官组的设立。考官组一般为5-7人,由用人单位负责人、研究室或课题组负责人、业务骨干、外聘专家(外聘专家不少于2人)、省人事厅和院人事处人员组成,其中设主考官1人。考官根据《安徽省农科院公开招聘人员面试评分表》有关评分要素予以赋分。凡考官组由7人以上组成的(含7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值,得出最终专业测试成绩。在本岗位专业测试结束后,由主考官当场公布成绩。面试前须对考官进行培训。
(五)严格专业测试纪律。专业测试实行回避制度,:HF3zm-V招聘单位负责人和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在招聘工作中,凡与本人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按规定回避。对违反招聘纪律的考官及相关人员,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四、应聘人员成绩合成。应聘人员最终成绩依统考笔试成绩与专业测试成绩合成确定,其中统考笔试成绩占40%,专业测试成绩占60%。
五、拟聘人选的考核。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2: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核的人员。因故出现人选缺额的,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主要考核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考核合格人员具有同等聘用资格。
六、体检。体检按1:1比例进行,参照省人事厅、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皖人发〔2005〕24号)执行,须在三等甲级综合性医院进行。对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根据缺额,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七、签约聘用。拟聘人员体检合格后,在安徽省农业科学院人事人才网上公示一周,经公示无异议后,将《省直事业单位2008年聘用人员名单》、《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成绩按岗位排序表》、《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批表》、《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调动申请表》、人事代理人员"解除劳动关系证明"、考核材料、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职称)证书、体检表复印件等相关材料,报送省人事厅办理有关审核批准手续。经人事厅审核批准后,招聘单位使用统一规范的聘用合同文本与新进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八、组织领导与监督
专业测试工作在省人事厅有关部门的指导下,由省农科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省农科院纪委(监察室)全程参与和监督,并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咨询电话:0551-2160257;联系人:赵宏远。
附件:2008年安徽省农科院招聘工作人员入围专业测试考生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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