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全面推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制度,根据《芜湖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招聘办法》规定,经县编委同意,我县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择优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0名,其中:小学教师40名,县
经济开发区社会事务管理处10名,县部分行政执行类、社会公益类事业单位20名(招聘岗位、招聘条件见附表)。现就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教师类招聘对象及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取得小学以上教师资格的人员(本县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得报考)。
3.年龄:1978年元月1日以后出生;
4.符合
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
5.具备报考职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非教师类招聘对象及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2.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本县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得报考)。
3.年龄:1973年元月1日以后出生;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报考职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职位(见附表)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招聘采用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法,按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体检、考核、公示和聘用等步骤进行,由县人事局负责组织实施,具体程序和方法如下: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地点:
2008年7月27 日至7月31 日五天,
上午8∶20-11∶30, 下午3:00--5∶30,
在南陵县党政大楼2011和2013室报名。
2.领取准考证的时间和地点
考生2008年8月7日至8月8日(8月9日考试)携带身份证和报名缴费发票到县党政大楼2011和2013室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放弃。
3.报名有关事项:
(1)报考人员须提供的证件:
报考者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交纳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招聘岗位有资格证书要求的,须提供相应证件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如:报考教师岗位的考生,需持有与选聘学科一致的小学以上的教师资格证书。外地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相关证明。
(2)考生按要求填写《南陵县事业单位招聘报名资格审查表》,并填写"是否服从分配栏",师范类应聘者可根据专业报同一学科的两个职位。
(3)考务费:考务费每人100元。
(4)资格审查:考生对自己报名信息签出承诺书。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经审查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舞弊行为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考试形式和考试内容
考试采取笔试形式进行,笔试满分为200分。
报考英语、美术、音乐小学教师职位的考生,测试《专业知识》和《职业能力测试》两份试卷,卷面分均为100分。
报考非教师职位的考生,测试《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试》两份试卷,卷面分均为100分。
其中:
(1)教师类《专业知识》测试内容:报考学科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
(2)非教师类《公共基础知识》测试内容:写作、英语、计算机等;
(3)《职业能力测试》测试内容:常识判断、数量关系、判断推理、资料分析、言语理解与表达等。
在笔试总成绩的基础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另加6分,硕士研究生另加10分。
(三)体检、考核和录用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以确定的专业类别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的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若考生最后一名名次并列,以学历高者先;若学历相同,教师类以《专业知识》成绩优者先,非教师类以《公共基础知识》优者先;若再相同,则通过组织面试或试教来确定,优者先。
体检工作由县人事局统一组织,县监察局派员监督,到县以上综合性医院参照相关标准进行检查,体检费用自理。
考核工作在县人事局指导下组织实施,考核主要是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对体检和考核都合格的人员,教师类依据各学科成绩高低和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确定岗位人选,优生优选;未能按志愿确定岗位的,如考生服从调剂,则由教育主管部门提出安排意见;非教师类,根据考生专业,按照专业对口为主的原则,由县人事部门根据县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提出安排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