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湖北武汉]空军雷达学院招聘信息
发布时间:2008-01-16 点击量:43313次 分享至
热忱欢迎有志于献身国防教育事业
的各方青年到空军雷达学院工作
空军雷达学院非现役文职人员招聘信息内容
空军雷达学院基本情况:
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雷达学院坐落在“九省通衢”的美丽江城?D?D湖北省武汉市,位于中心城区长江二桥北岸的黄浦大街与建设大道交汇处,是一所为空、海军预警探测部队和空军电子对抗部队培养中、初级指挥军官,高、中级工程技术军官,士官和专业技术兵的中级军事任职教育院校。学院培养对象从学兵到师(旅)团领导干部,培养层次从中专到博士的集约化人才培养体系,年培训员额5500余人,形成了“一院四地”的办学格局,具有良好的育人环境和教学条件,主要教学场地和设施有教学楼、实验楼、指挥教学楼、电化教学楼、计算机中心、教育技术中心、雷达兵模拟训练中心、教学实习工厂、图书馆、技勤保障与应用研究所、田径训练场、室内体育馆、游泳池、射击场、文化活动中心等。
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政治条件: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于祖国,热爱军队,现实表现好,没有参加“xx功”及非法组织。符合征集公民服现役的政治条件。
2、身体条件:符合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在不影响履行岗位职责的前提下,视力标准可以适当降低。
3、年龄条件。应聘初级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年龄不超过35岁;应聘中级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年龄不超过40岁;应聘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年龄不超过45岁。
4、学历条件:对从事专业技术教学、实验岗位工作的,应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对从事图档等教辅岗位工作的,应具有全国重点院校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
5、资格条件:参照同类岗位现役军官(文职干部)的专业技术资格或者任职资格条件执行。应聘到教学岗位工作的,在同等条件下,具有相应岗位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可优先聘用
招聘岗位名称、数量
位名称 | 招聘职务 | 招聘数量 | 专业要求 | 学历要求 | 经 历 要 求 |
图书馆 | 馆员 | 4 | 计算机与科学技术、信息管理 | 1、教学、实验岗位必须是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 2、其它岗位应为重点大学本科毕业生。由2008年教师招聘网-jiaoshizhaopin wang.com收集整理 | 1、应聘中级岗位的,应有4年以上高校教师任职经历,具备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者。 2、应届毕业生或社会流动人才。 3、往届生档案在人才中介服务机构 |
助理馆员 | 4 | ||||
教育技术中心 | 讲师 | 2 | 教育技术、计算机网络与应用 | ||
门诊部 | 护士 | 1 | 护理 | ||
政治理论教研室 | 讲师 | 3 | 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中共党史 | ||
数学教研室 | 讲师 | 5 | 数学 | ||
助教 | 2 | ||||
物理教研室 | 讲师 | 2 | 物理 | ||
实验师 | 2 | ||||
助理实验师 | 2 | ||||
军事共同科目教研室 | 讲师 | 2 | 体育 | ||
外语教研室 | 讲师 | 4 | 法语、日语、英语 | ||
助教 | 2 | ||||
助理实验师 | 1 | ||||
军事运筹与仿真教研室 | 讲师 | 1 | 计算机 | ||
电力工程教研室 | 实验师 | 1 | 动力机械、机械自动化 | ||
雷达与光电对抗教研室 | 讲师 | 1 | 无人机、航空、机电一体 | ||
电磁工程教研室 | 讲师 | 2 | 电子信息、电磁场与微波技术 | ||
实验师 | 2 | ||||
电工教研室 | 讲师 | 5 | 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电气自动化 | ||
电子线路教研室 | 讲师 | 7 | 电子信息、通信工程 | ||
助教 | 2 | ||||
实验中心 | 实验师 | 4 | 电子信息工程、计算机 | ||
指挥自动化教研室 | 实验师 | 2 | 电子信息工程、计算机 | ||
助理实验师 | 1 | ||||
通信教研室 | 讲师 | 1 | 通信工程、通信与信息系统、信号处理 | ||
实验师 | 1 | ||||
助理实验师 | 1 | ||||
信息处理 | 讲师 | 3 | 信号与信息处理 | ||
助教 | 1 | ||||
实验师 | 1 | ||||
重点实验室 | 实验师 | 2 | 信号与信息处理、计算机硬件 | ||
助理实验师 | 1 |
文职人员性质地位、权利义务及相关福利待遇
1、性质地位。一是文职人员没有军籍,属于军队使用的社会人才;二是文职人员实行聘用制管理,通过签定合同明确权利义务、约束双方行为;三是在全军统一编制的岗位工作,是军队力量构成的重要组成部分;四是与军队同类岗位现役干部的职责基本相同,履行相应的服务保障职能。
2、权利和义务。文职人员享有参加政治生活、获得精神物质奖励、享受相应报酬、福利待遇和社会保障、不经规定程序不被解聘或惩处、可申请人事争议处理等权利。文职人员应履行遵守国家和军队法规制度、服从命令、听从指挥、遵守纪律、保守秘密、根据需要参战和处置突发事件等义务。这是聘用和管理文职人员工作最基本的依据。
3、工资福利待遇。根据上级有关规定执行,并参照武汉市事业单位同类岗位人员工资及福利待遇,确定非现役文职人员工资及福利待遇。文职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和军队服务津贴、专业技术人才奖励津贴。文职人员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奖金,参照武汉市事业单位同类岗位人员的工资水平。军队服务津贴按照本人基本工资的15%确定;专业技术人才奖励性津贴按照军队专业技术人才奖励的有关规定执行。文职人员的住房,按照标准属地化、分配货币化、供应社会化的方式组织保障。文职人员按规定享受住房补贴、房租补贴和住房公积金。我院按规定交纳文职人员的“五险一金”。
应聘信息收集方式及联系人、电话
应聘人员可以网上电邮、普通邮寄、传真等方式投递个人信息,截止时间为2008年2月20日。
通信地址:武汉市黄浦大街288号干部处(430019)(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应聘”二个字)。
联 系 人:柯老师 王老师
电 话:027-85965220
85965222(传真)
电子邮件:dd008radar@163.com
聘用的基本程序及办法
温馨提示:信息转载于网络,招聘信息中如果出现收费或汇款等要求,请广大考生注意分辨真伪,谨防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