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北医学院2009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事厅《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川人发〔
2006〕34号)、《关于对省属高等院校教师、科研、教辅专业技术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复函》(川人函〔2009〕98号)等文件的规定和省人事厅核准的我校2009年度“教学、科研人员公招计划”(川人办发[2009]447号),经四川省教育厅批准,学校将于2009年12月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工作人员从事教学、科研及教辅专业技术工作。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下同]和川北医学院网[www. nsmc.edu.cn,下同]发布)。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单位地址
|
主要职能
|
川北医学院
|
事业单位
|
四川省南充市涪江路234号
|
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服务社会。
|
川北医学院创建于
1951年,坐落于历史文化名城四川省南充市,是一所拥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省属本科高等医学院校。2007年学院接受了国家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获优秀成绩。学院现有基础医学院、人文社科学院、临床医学系、麻醉医学系等16个教学机构;开设有品牌专业医学影像学、临床医学等10多个专业;有风湿免疫、形态学等7个研究所(室);附属医院9所;四川省高校重点实验室1个,四川省高校重点建设实验室1个,国家中医药科研二级实验室4个;有《川北医学院学报》、《西部医学》2种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与美国、英国、加拿大、日本等国家的高校或教育、科研机构建立有合作关系。
学校占地
1200余亩;现有学生万余人,教职工3200余人(其中,正副教授530余人,博士80余人,硕士430余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3人,留学归国人员40余人)图书馆藏书94万余册,中外文现刊1200余种。
川北医学院诚邀天下精英加盟我院,并将为加盟者提供相应的事业平台和待遇条件。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
2010年7月31日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毕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持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的归国留学人员不受全日制限制),并完全符合《川北医学院200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本公告附件1)相关岗位专业、学历、年龄等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本次对公招对象所在地域和户籍不作限制。2010年7月31日之后毕业的全日制在读学生不属于此次公招的范围。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符合《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川教[2004]295号)和《四川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要求。
(
3)学历、学位、专业、年龄等条件符合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详见《川北学院200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考生本人的有效学位证以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与所报考岗位“学历学位”和“学科或专业”两栏的学历、专业资格条件要求应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聘用)资格的责任自负。
(
4)中、小学教师报考者,需征得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
5)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
6)符合《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有关回避的规定;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
2)曾被开除公职的。
(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
5)有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公开招聘单位和名额
本次招聘均为编制内招聘,使用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招聘名额
73名,具体岗位见《川北医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四、
报名、缴费、公布岗位调减及退费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不组织现场报名。报名时间为:
2009年12月11日上午9:00至2009年12月12日下午5:00。报名及填写《川北医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等均由报考者通过川北医学院(www.nsmc.edu.cn)网上进行。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明确要求。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岗位报考的,一律取消报考资格。
2、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川北医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的各项内容。
网上资格审查在报考者网上报名后的
1个工作日内由学校根据报考者网上填报的《报名表》进行审查,并及时将审查结果通过学校网站反馈报考者。网上资格审查的结果仅作为考生参加笔试的依据,考生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由学校面试资格审查、资格确认和省人事厅审核确认的结果确定。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且后果自负。
(二)缴费
本地报考者通过资格初审后,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
2003〕237号”文件的规定,于12月15日16:00前到川北医学院 人事处缴纳笔试费50元后,确认后即可领取《笔试准考证》;外地报考者经电话与学校 人事处确认后,可于12月18日缴纳笔试费50元并领取准考证。(请自带一张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
(三)岗位调整
招聘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名额之比未达到本公告规定的笔试开考比例的,我校将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的情况于
2009年12月18日在报名网站上向社会公布。
(四)退费
缴费后岗位被取消的考生于
2009年12月25日17:00前先到学校 人事处签字确认后,到财务处领取所缴纳的笔试考务费。
五、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
2006〕9号)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川人发〔2006〕34号)要求,结合本部门直属事业单位实际,笔试开考比例为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2∶1。
考试成绩按以下原则计算:
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
=专业知识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考试总成绩
=笔试总成绩×
30%+面试成绩×7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每名考生本人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笔试一科,主要考核考生对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笔试参考资料见公告附件
1-2。笔试时间为120分钟,成绩满分为100分,采用闭卷考试的方式。
2、笔试时间。定于
2009年12月19日举行(具体时间和具体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须持《笔试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于《笔试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笔试。未按规定时间参考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因考试人员缺考而产生实际开考比例低于规定比例的,仍视为有效开考比例。
3.笔试总成绩公布。笔试总成绩于
2009年12月22日下午17:00前在学校网站公布。对笔试总成绩有疑问的报考者,可于当天电话申请查分(电话:0817-3352033),12月23日下午17:00前不再受理。查分结果当天回复。
4、政策性加分。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等九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
2007〕16号)文件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且经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事局、教育局)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报考事业单位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可享受笔试成绩(指专业知识笔试成绩)加2分、最高不超过6分的政策性加分。
申请加分的报考人员,务于
2009年12月18日下午17∶00前将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事局、教育局)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和服务证书原件交川北医学院人事处人事科(联系人:张卫国,联系电话:08173352198,08173352033),以便审查。材料不齐备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
(二)面试
1、面试方式。采取综合面试方式。
2、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学校根据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下同)和具体招聘岗位的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
3:1的比例确定面试资格审查人员。与最后一名面试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资格复审人员。
3、面试资格审查手续的办理。面试资格审查的时间为
12月24日、地点为川北医学院人事处(四川南充市川北医学院高坪区行政楼五楼)。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于2009年12月23日在学校网站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阅。
获得面试资格审查的参考人员请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面试资格审查手续:
①《报名表》
2份;
②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1份;
③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
1份(其中2010年应届毕业生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需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1份。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
④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
面试资格审查中因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面试资格以及因缺少上述证件和没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而产生的面试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依次等额递补取得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由学校根据报考人员在《报名表》上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因递补人员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通过面试资格审查并按川价费〔
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了80元面试费的面试人员,由学校 人事处发给《面试通知书》(请自带一张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