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9月浙江水利水电学院招聘计划财务处副处长公告
发布时间:2015-09-09 点击量:2863次 分享至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水利水电学院决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浙江水利水电学院为全日制本科高校,隶属于浙江省水利厅,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预算方式为财政适当补助。学校位于杭州下沙高教园区。
二、招聘岗位
计划财务处副处长1名,为管理岗位六级职员。
三、招聘对象范围
本次公开招聘面向在杭高校在编在岗人员进行,具体包括下列人员:
(一)现任副处级(六级职员)领导职务;
(二)现任正科级(七级职员)职务,且任职满3年(2012年9月以前任职);
(三)具有高级会计师、高级经济师专业技术职务者。
应聘人员近3年年度考核均应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所任职务高于上述职务,符合学历学位、年龄等其他要求的,可以应聘。
四、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等规定的条件。身心健康。
(二)资格条件
1、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79年9月26日后出生);
2、财会类专业毕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在境外获得的学历或学位须经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中心认证);
3、具有岗位职责所需要的政策理论水平和组织协调能力,具有高校财务管理工作的经历。
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放宽到45周岁(1969年9月26日后出生)。有关专业条件按适岗优先、适当从宽的原则把握。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报考:
1、拥有国(境)外永久居留权、长期居留许可的;
2、受过刑事处罚的;
3、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任使用限制期内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其他不宜报考的。
五、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15年9月24日下午16:00前。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招聘系统,注册个人真实信息,选择岗位进行报名。
3、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在报名期间同步进行,于9月25日下午16:00截止。资格审查期间,应聘人员可实时上网查询审查结果。资格审查结束后,如符合报名条件人数不足招考计划数3倍,将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并在指定网站发布通知。
(二)考试
考试时间初定于2015年10月中旬前,考试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具体安排见网上通知。
如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达7人及以上,将视情况安排笔试进行初步筛选并缩小面试人员范围,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6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笔试成绩仅作为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的依据。有关安排另行在网上通知。
面试方式采用结构化面试。重点考查报考人员的职位匹配性、能力素质、专业素质和综合素质。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考察
1、考试结束后,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由我校安排进行,费用由受检者自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3、考察重点了解人选的德才素质、工作实绩和人岗相适度,特别是坚持原则、敢抓敢管、克难攻坚的情况。
4、因应聘人员本人原因或对方单位坚持不予配合,导致在考察期内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可视作不宜聘用人员。
(四)公示、任职(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等综合情况,经招聘单位党委会议讨论决定后,研究确定拟任职(聘用)人员并进行任前公示;对没有合适人选的,作空缺处理,并向社会公布。
公示期满,对拟任职(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任职(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进人和任职(聘用)手续。对任职(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进行全面考核,合格的正式任职;不合格的免去试任职务,一般按试任前职务层次安排。
五、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浙江水利水电学院网站(人才招聘专栏);
2、浙江省水利厅网(业务专题/人事人才专题/公开招聘专栏);
3、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录)。
其中,招聘过程中的相关信息(包括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资格复审和面试通知、考试结果等)仅在学院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3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1、省水利厅:0571-87815098(驻厅监察室),0571-87826626(人事教育处);
2.省人力社保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571-87056703。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五、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可在工作日向浙江水利水电学院党委组织部直接咨询。
咨询电话:0571-86929018(罗老师)
浙江水利水电学院
2015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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