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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理工大学2015年招聘非教学岗位人员(2015年第三批)公告

发布时间:2015-09-09  点击量:2739次  分享至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理工大学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浙江理工大学为浙江省属全日制本科高校,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学校位于杭州下沙高教园。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11个岗位共12人,其中2个管理岗位,10个专业技术岗位。

(一)招聘条件

符合《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招聘单位明确参照执行的规定条件,以及招聘岗位具体要求(详见附件《浙江理工大学非教学岗位(2015年第三批)招聘计划表》)。

(二)招聘条件有关说明

1、学历、学位。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归国人员,可凭就读高校核发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报名应聘,对其学历、学位证书的审查延后至报到时(须在2016年7月31日前报到)。

2、专业。由招聘单位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自主认定。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组织报名。本次考试报名全部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15年9月11日9:00-9月17日16:00。应聘人员登陆浙江人事考试网并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单位和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同期委托省人事考试办组织笔试单位的其中一个岗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

2、资格初审。时间:2015年9月11日-9月18日,应聘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3、网上缴费。时间:2015年9月11日9:00-9月20日24:00,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同一网址办理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应聘实验技术岗位者只报名,不必缴费。

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实验技术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否则相应核减有关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招聘计划。取消招聘计划的,告知报考人员并退还报名费。

4、应聘资格的取得。已缴费人员在2015年10月28日-10月30日下载打印准考证,并取得应聘资格。

(二)考试

管理岗位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和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分别按50%、50%计入总成绩。

专职辅导员岗位和实验技术岗位考试采用笔试、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专职辅导员岗位笔试成绩按3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按10%、面试成绩按60%计入总成绩;实验技术岗位笔试成绩按35%、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按35%、面试成绩按30%计入总成绩。

1、笔试

管理岗位和专职辅导员岗位笔试委托浙江省人事考试办公室组织,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时间、地点:2015年10月31日(全天),杭州市内。

科目:《综合应用能力》(A类卷)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A类卷)。

笔试成绩预计可于11月25日前从浙江人事考试网上查询。

实验技术岗位笔试拟定于9月中下旬在浙江理工大学校内举行,考试安排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5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下一环节人员名单。缺考其中任何科目者不能入围面试。

2、专业技能测试及面试。

专业技能测试仅安排专职辅导员和实验技术岗位应聘者参加,专业技能测试科目不指定具体参考书籍或资料。

专业技能测试及面试有关安排另行在我校网站(“招聘信息栏”)通知,并电话通知有关人员。

专业技能测试及面试前先须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应携带简历(贴照片),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和留学人员可分别提供就业推荐表、《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通过后进行专业技能测试、面试。

面试方式:综合面试。面试包含回答基本试题、岗位试题和随机提问三部分,主要测评专业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和岗位的适应能力等。

面试最低合格分数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考核

考试完毕,各岗位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各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按计划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体检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体检工作办法进行。由招聘单位统一安排,费用由受检者自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核对象。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考核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考察工作的办法进行。并由用人部门视入围人选情况安排为期2-4周的业务实习,作为考核组成部分。

(四)公示、聘用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的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内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环节出现不合格者,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有关岗位均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浙江理工大学网站(“招聘信息栏”)。

2、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机关事业公开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招聘单位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1、浙江理工大学(纪委监察处):0571-86843028;

2、省人力社保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571-87056703。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五、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用人部门或人事处直接咨询,部门联系方式详见附件1。人事处联系电话及联系人:0571-86843043,赵老师、姜老师,来电时请说明是在高校人才网看到的信息。

附件:浙江理工大学2015年非教学岗位(第三批)招聘计划表.xls

浙江理工大学

2015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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