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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河南洛阳市高新区公开招聘教师

发布时间:2014-10-10  点击量:4637次  分享至

为满足我区部分事业单位工作需要,经区党工委、管委会研究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编办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7人。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第6号令),制定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在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下,在区管委会的领导和区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由区组织人事和社会保障局、区农村和社会事务局、区文化教育体育管理局、区畜牧兽医防疫检疫中心共同组织实施。根据工作需要,成立高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组织人事和社会保障局。

二、公开招聘的专业、职位及聘用计划

1.公开招聘小学教师共14名,体育4名、音乐4名、美术4名,信息技术2名。

2.高新区畜牧兽医防疫检疫中心(财政全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类岗位工作人员3名。

三、公开招聘的条件

(一)报考教师职位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现代教育理念,热爱教育事业,品德高尚,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2.第一学历应为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统一招收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包含经我国驻外使领馆和教育部承认的国外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须经国家教育部认证);

3.年龄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6年8月1日至1984年8月31日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位)的,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1996年8月1日至1979年8月31日出生);

4.应具有与报考职位层次、学科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5.现未就业人员;

(二)报考区畜牧兽医防疫检疫中心工作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畜牧兽医防疫检疫中心工作人员要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执业资格,能够胜任防疫检疫工作。

2.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96年8月1日至1979年8月31日出生);

3.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统一招收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包含经我国驻外使领馆和教育部承认的国外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须经国家教育部认证);

4.动物医学专业、动植物检疫(动物方向)2个专业;5.具有执业兽医师资格;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到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有国家助学贷款违约等不良信用记录的;

5.其它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

四、公开招聘的办法和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办法:采取考生个人网上提交报名信息、上传照片、缴费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2.网上提交信息、上传照片时间:2014年10月13日9:00至10月15日17:00。

网上缴费时间:2014年10月13日9:00至10月16日17:00。

3.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后,按规定每人每科交纳考务费30元,两科共60元。网上缴费可使用银联在线支付系统支持的银行卡或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工商银行卡。

4.报名网址。

5.打印准考证。网上报名、缴费成功的考生,在2014年10月23日9:00至10月25日11:00在报名网站上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

6.具体网上报名操作方法到报名网站查看。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缴费的,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补报。

7.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和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人员报考的,可免交考务费。拟免交考务费的报考者应于10月16日17:00前到高新区组织人事和社会保障局(高新区滨河北路20号火炬大厦2楼人事档案室)提交以下材料: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及户口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及户口本。

8.聘用计划的比例不得低于4: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职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后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退还报考该职位人员已交考务费。

(二)确定加分对象

1、加分条件

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下列人员可享受笔试卷面成绩加10分的政策:

在高新区农村服务目前在岗、连续任职满3年(截止时间:2014年12月31日),且考察合格的“大学生村干部”;在洛阳市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

2.提交材料

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应提交以下材料:

(1)自行下载并填写《2014年洛阳高新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加分申请表》(附件1);

(2)“大学生村干部”提交洛阳市委组织部、高新区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目前在岗、连续任职满3年(截止时间:2014年12月31日)、考核合格的证明(证明样式见附件2);

(3)“三支一扶”大学生提交《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

3.提交加分材料的具体时间和地点

提交时间:2014年10月16日—2014年10月17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5:00—18:00。

提交地点:高新区组织人事和社会保障局(高新区滨河北路20号火炬大厦2楼人事档案室)。

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加分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或免笔试资格,不享受相应政策。

4.其他

区组织人事和社会保障局、区农村和社会事务局、区文化教育体育管理局、区畜牧兽医防疫检疫中心对审核符合加分条件人员在洛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通知公告”栏目)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享受笔试卷面成绩加10分的政策。对于弄虚作假享受加分政策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三)笔试

1.公开招聘教师笔试内容:教育综合知识(包括教师职业道德与个人修养,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知识,心理学知识,常规教学与教学实践,新教育理念与新课改知识等)和公共基础知识,卷面满分均为100分。

2.公开招聘区畜牧兽医防疫检疫工作人员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试两科,卷面满分均为100分。

笔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笔试辅导培训班。

3.笔试时间2014年10月25日上午,笔试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

4.笔试成绩的计算:

(1)教师职位

笔试成绩=教育综合知识卷面成绩×85%+公共基础知识卷面成绩×15%+加分

(2)区畜牧兽医防疫检疫职位

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卷面成绩×50%+职业能力测试卷面成绩×50%+加分

笔试成绩的计算结果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5.考生可于2014年11月4日在网上查询本人笔试卷面成绩。本次考试试卷全部为客观题,阅卷工作采用了成绩处理自动化系统,按照有关规定,除了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外,不接受考生成绩复查申请。

6.进入资格确认人员名单将在洛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公布,请考生届时登录查看,不再采取其他方式通知。

(四)面试

1.面试人员的确定

(1)面试人员资格确认办法

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均进入面试资格确认。

笔试有一科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经资格确认,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资格确认通过的考生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因考生自动放弃资格确认或未通过资格确认形成的空缺,从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提交材料

考生自行下载并填写《2014年洛阳高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资格确认表》一式2份(见附件3),并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2份复印件(复印件附每份《2014年洛阳高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资格确认表》后):

a.有效身份证。

b.笔试准考证。

c.毕业证(国外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d.就业报到证(择业期内无就业报到证者,持所在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加盖公章且未使用的就业协议书(全套),外省院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需经河南省教育厅盖章)。

e.相应专业、层次的教师资格证或执业资格证书。

f.普通话等级证书。

g.报考区畜牧兽医防疫检疫岗位人员需提交就业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证明格式见附件5)。

(3)资格确认时间、地点以及审查结果将在网站上通知或公布。

2.面试办法

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进入面试环节。面试由区组织人事社会保障局、区文化教育体育管理局和区农村和社会事务局统一组织,区监察室全程参与监督。

(1)区畜牧兽医防疫检疫中心岗位面试

面试采取专业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具体考察考生基本素质和专业知识的应用能力,面试时间为10分钟,要求考生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面试满分为100分。

若报考职位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小于或等于聘用计划的招录职位人数,应组织现有人员面试,其考生面试现场成绩低于80分者不予聘用;对于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大于聘用计划的招录职位,考生面试现场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聘用。

(2)公开招聘教师岗位面试

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即在现行教材中(试讲用教材见附件4)随机抽课,准备20分钟,讲一节与报考专业、层次相一致的微型课(20分钟以内)的方式进行,试讲现场成绩满分100分。

报考同一职位并在一个试讲组试讲的考生,其试讲成绩等于试讲现场成绩;报考同一职位在两个及以上试讲组试讲的考生,试讲成绩采取“二次平均法”,由现场成绩加权平均得出。试讲现场成绩、试讲成绩的计算结果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对于实际参加试讲的考生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计划的招聘职位,其考生试讲现场成绩低于80分者不予聘用;对于实际参加试讲的考生人数大于聘用计划的招聘职位,考生试讲现场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聘用。

3.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在网上进行公布。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

(五)总成绩的计算

(1)公开招聘教师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总成绩并列时依次按照试讲成绩、学历层次的高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的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三位小数。

(2)公开招聘畜牧兽医防疫检疫工作人员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总成绩并列时依次按照面试成绩、学历层次的高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的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三位小数。

(六)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聘用计划1:1.5的比例(四舍五入)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标准及项目按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的内容执行。

报考教师岗位的,除上述文件规定的体检标准及项目外,还应按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0年修订试行)>的通知》(豫教资办[2010]8号)规定的内容执行。

体检不合格者不得进入考察与聘用环节。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与聘用环节,因考生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空缺,可从报考同一职位并参加面试人员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所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体检相关事宜将通过洛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进行通知,不再采取其他方式通知,请考生届时登录查看。

(七)考察

对于体检合格人员,根据聘用职位计划数,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人员。按照《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洛政办[2006]100号)的有关规定和办法,由区组织人事和社会保障局、区农村和社会事务局和区文教体局对进入考察人员进行考察,同时进行资格复查。考核和复查合格者,等额确定拟聘用人选并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

在考察和资格复查环节,因考生自动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空缺,可从报考同一职位并参加面试人员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八)聘用

公示期满后,由区人事、教育、畜牧防疫部门按专业和实际工作需要,通过指令性分配的办法确定聘用单位,不服从分配者,取消聘用资格。凡被聘用人员,在接到通知之日起5日内报到,逾期未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试用期及相关待遇按照国家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本次招聘所有环节的相关事宜、注意事项,以及通知、公告均在网站上进行公布,不再采取其他方式通知,请考生务必及时登陆查看。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资格复审、报到等环节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对考生报考资格与条件的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不具备相应职位资格与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在公开招聘过程中,若有违纪违规等现象将严肃查处,对相关人员予以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本次招聘工作区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六、本方案由高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379-64332336(区文化教育体育管理局)0379-64319613(区农村和社会事务局)


高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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