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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洛阳市洛龙区2014年公开招聘30名小学教师

发布时间:2014-10-10  点击量:3699次  分享至

为满足我区教育工作需要,经区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为我区考试招聘小学教师30名。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第6号令),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本次考试招聘教师工作在洛龙区委、区政府的领导和区纪委的监督下组织实施。

二、报考范围和对象

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统一招收的全日制大专以上毕业生(含经我国驻外使领馆和教育部承认的国外高校大专以上毕业生)。

三、报考条件

(一)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

4.具有现代教育理念,品德高尚,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5.持有与报考职位层次、专业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具有高层次教师资格证的,可报考同专业低层次学段);

6.截止2014年12月31日,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年龄放宽到35周岁);

7.具备教师任职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到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有国家助学贷款违约等不良信用记录的;

5.其它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

四、招聘职位、专业及计划

招聘小学职位30名:语文11名、数学11名、英语2名、体育2名、音乐2名、美术2名。

五、招录办法和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办法:考生采取个人网上提交报名信息、上传照片、缴费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2.网上提交信息、上传照片时间:2014年10月13日9:00至10月15日17:00。网上缴费(或提交免考务费材料)时间:2014年10月13日9:00至10月16日17:00。

3.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后,按规定每人交纳考务费30元。网上缴费可使用银联在线支付系统支持的银行卡或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工商银行卡。

4.报名网址。

5.打印准考证。网上报名、缴费成功的考生,在2014年10月23日9:00至10月25日9:00在报名网站上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

6.具体网上报名操作方法到报名网站查看。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缴费的,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补报。

7.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和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人员报考的,可免交考务费。拟免交考务费的报考者应于2014年10月16日17:00前到洛阳市洛龙区行政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02室提交以下材料: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及户口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及户口本。

8.报名人数与聘用计划的比例不得低于4: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录职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后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退还报考该职位人员已交考务费。

(二)确定加分及优待对象

1.加分及免笔试条件

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参加我省“大学生村干部”计划,目前在岗、截止2014年12月31日在洛龙区农村连续任职满3年且考核合格者;在洛龙区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参加我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贫困县)计划,在洛龙区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者(2012年及以后招募的大学生),可享受笔试成绩加10分的优惠政策。

在洛龙区工作兼职洛龙区农村学校教学工作两年以上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干部,报考此次小学教师职位,本人承诺继续在农村学校任教至少满5年的考生,可申请免于笔试,笔试成绩按此次考试所报职位相应学科卷面成绩最高分计算;也可申请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加10分,但不再享受免笔试优惠政策。

2.提交材料

符合加分条件申请加分和免笔试的考生,应于报名同时另提交以下材料:

(1)自行下载并填写《2014年洛龙区招聘教师笔试加分申请表》(附件2)或《2014年洛龙区招聘教师免笔试申请表》(附件3);

(2)“大学生村干部”提交洛阳市委、区委组织部出具的目前在岗、连续任职满3年(截止时间:2014年12月31日),且考核合格的证明(附件4);

(3)“三支一扶”大学生提交《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

(4)志愿服务西部(贫困县)计划大学生提交共青团洛阳市委、区委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明(附件5)及期满考核合格证书。

3.提交加分材料的具体时间和地点

提交时间:2014年10月15日—2014年10月16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5:00—18:00。

提交地点:洛龙区行政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02室

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加分或享受优待并提交加分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优待资格,不享受加分优待政策。

4.其他

洛龙区纪委、洛龙区委组织部、洛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洛龙区教育局对经审核符合加分及优待条件人员在洛龙区政府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享受笔试卷面成绩加10分的政策或免试政策。对于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三)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教育综合知识(90分钟)。主要包括教师职业道德与个人修养、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心理学、常规教学与教学实践、新教育理念与新课改知识等。卷面满分100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笔试时间:2014年10月25日,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填写为准。考生应持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

3.笔试成绩的计算:笔试成绩=笔试卷面成绩+加分

4.笔试卷面成绩将于11月4日在洛龙区政府网站“公示”专栏进行公布,请考生注意登录查看。本次考试试卷全部为客观题,阅卷工作采用了成绩处理自动化系统,按照有关规定,除了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外,不接受考生成绩复查申请。

(四)试讲

1.试讲人员的确定

(1)试讲人员资格确认办法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聘用计划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试讲的人员,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者,均进入试讲环节。笔试缺考、作弊和笔试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试讲环节。

(2)提交材料

考生须持《2014年洛龙区考试招聘教师试讲资格确认表》一式2份(见附件1),并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2份复印件(复印件附每份《2014年洛龙区考试招聘教师试讲资格确认表》后):

a.有效身份证;

b.笔试准考证;

c.毕业证(国外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d.就业报到证(择业期内无就业报到证者,持所在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加盖公章且未使用的就业协议书(全套),外省院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需经河南省教育厅盖章);

e.教师资格证。

(3)试讲资格确认时间、地点以及审查结果在洛龙区政府网站通知或公布。

2.试讲办法

试讲内容从现行教材中随机抽课,准备20分钟,讲一节与报考专业、层次相一致的微型课(20分钟以内)。试讲现场成绩满分为100分。评委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剩余分数的平均分(保留两位小数)为考生试讲现场成绩。

依据笔试成绩高低进入试讲环节的人数小于1:2的比例时,报考该职位的人员全部进入试讲。

参加试讲的考生现场成绩不得低于75分,低于75分者不得进入体检、考核环节。

试讲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在上述网站进行公布。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

(五)总成绩的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总成绩的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三位小数。在网站进行公布。总成绩并列时依次按照试讲成绩、学历层次的高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六)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聘用计划以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河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0年修订试行)>的通知》(豫教资办[2010]8号)的规定进行。

体检不合格者不得进入考核与聘用环节,所产生的职位空缺从报考同一职位并参加试讲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相关事宜将通过洛龙区政府网进行通知,不再采取其他方式通知,请考生届时登录查看。

(七)考核与聘用

对于体检合格人员,按照《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洛政办[2006]100号)的规定,进行考核和资格复查。考核和复查合格者,根据聘用职位、专业及聘用计划,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并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者,由区教育局统一分配(按总成绩从高到底顺序优先选择单位),不服从分配者,取消聘用资格。因考核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职位空缺,可从报考同一职位并参加试讲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被聘用人员应在接到聘用通知之日起7日内履行报到手续,逾期未到者,取消聘用资格,按程序顺延补聘。被聘用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并实施人事代理,按政策规定试用期限,新聘用教师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核,合格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聘用人员3年内不得流动。

本方案解释权归洛龙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咨询电话:65156602  63213845      

监督电话:63255573

温馨提示:信息转载于网络,招聘信息中如果出现收费或汇款等要求,请广大考生注意分辨真伪,谨防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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