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宗伟:规范学生日常行为要落细落小!
发布时间:2016-11-15 点击量:1233次 分享至
浙江省教育厅近日发布《浙江省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征求意见稿)》,体现出把学生行为规范养成教育落细、落小、落实的价值取向。
长期以来,养成教育和道德教育序列,往往与孩子们的心智发展并不相符。而浙江这次的征求意见稿,对所有学段的学生提出了关乎日常生活的一些基本要求,如“离开教室,随手关灯关电扇。垃圾分类投放”“记住父母的生日,并在父母生日时,能主动表达感恩之情”等,在小学阶段还增加了“认识新朋友,要记住对方的名字,道别时记得称呼对方”“在公共场所自觉排队,不喧哗”等为人处事必须具备的基本行为规范。更值得称道的是,还将初高中进行了分段,前者提出了如“养成认真预习、复习的习惯,勤于动手实践,学会科学探究,养成每天课外阅读的习惯”等具体的规范要求。后者则增加了“做好课前准备,认真参与课堂,带着问题主动思考,多质疑多提问,敢于发表不同见解,态度要诚恳”等内容。
这些内容的增加,体现了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实用性、层次性与可行性,以及养成教育循序渐进与具体可行的特点,兼顾了中小学生不同的年龄特征与心智发展的阶段性特征。每个人在适当的年龄都会对某些事情产生特定兴趣,教育要做的恰恰就是从孩子的身心特点出发,到什么年龄长什么知识,养成什么习惯,给他们以良好的建议和指导。教育能做的,是根据孩子具体的年龄特点与心智发展阶段,帮助他们形成相应的行为习惯和思想品质,以利于他们更好地适应当下的生活。这些内容还关注了21世纪的人类生活现状,也呼应了中国学生核心素养框架中的相关内容。
需要重视的是,任何规范与要求重在具体落实,如何落到实处,形成有节奏、有计划、有成效的持续执行力,恐怕还得潜沉下来,在循序渐进、稳步推进的基础上,细细研究如何科学地训练与养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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