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教育局整治民办学校暑假乱办班
发布时间:2010-07-26 点击量:1473次 分享至
新闻回放:在中小学放暑假之前,长春市教育局规定:小学各年级和初中、高中非毕业年级,不允许利用假期进行补课,严禁任何组织、机构和个人以任何理由和借口组织学生补课或上新课。但本报仍接到了上百条举报补课的线索,记者采访发现,各类补习班屡禁不绝。
本报讯(记者刘长宇实习生董志宏)长春市教育局对于本报反映的乱办班现象非常重视,组织人员全方面调查,发现部分家长盲目把孩子送到社会上各种补习班,违背了教育教学规律,加重了学生的负担。
民办教育办公室表示,将发布关于暑假期间各民办学校规范办学行为的通知,内容包括:不准超出审批范围办学;不准擅自更改教学计划,增加课时;不准擅自举行大规模考试;不准随意刊发有违规内容的招生广告(招生简章);不准私设分支机构;不准擅自变更办学地址。通令各学校,对出现上述行为的民办学校,将严肃查处,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办学资格,吊销办学许可证。
民办教育办公室还将与各区教育部门配合,开展暑假乱办班集中整治行动,加大对无证办学、违规办学行为查处和打击力度,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辖区内违反规定的民办学校及未经审批擅自设立的办学机构,依法进行整改和取缔。配合基础教育处、人事处,对民办学校聘用的教师进行检查,约束公办学校教师利用暑假进行补课办班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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