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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阜新市2016上半年教师资格证理论考试补考通知

发布时间:2016-01-18  点击量:3215次  分享至

根据省招考办通知要求,我省将对教师资格认定理论考试单科成绩及格的考生于2016年3月份和11月份进行两次补考,现将2016年上半年补考报名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1、报名条件:凡阜新户籍或人事关系在阜新或阜新地区高校在校生参加我省教师资格认定理论考试(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单科成绩及格者。


  凡在教师资格理论考试中有违纪作弊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以暂停参加考试的人员,处罚期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2、报名时间:2016年1月15日~20日


  上午9:00--11:30 下午13:30--16:00 周六、周日不休息


  3、报名地点:阜新市海州区矿工大街36号三楼,阜新市招考办。


  4、报名办法:考生报名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人事关系在阜新的须携带人事关系证明、高校在校生必须携带学籍证明)到市招考办进行现场报名,缴纳报名考试费(38元/科),拍摄电子照片,并对考生信息核实无误后,签字确认。


  5、考试时间:2016年3月12日


  9:00--11:00 教育学


  13:00--15:00 教育心理学


  6、请考生于2016年3月7~8日持本人身份证到市招考办成招科领取准考证并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温馨提示:信息转载于网络,招聘信息中如果出现收费或汇款等要求,请广大考生注意分辨真伪,谨防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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