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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教育厅要求:小学一二年级不留书面家庭作业 其他年级每周要有“无作业日”

发布时间:2015-10-12  点击量:1865次  分享至

陕西省教育厅将在全省义务教育学校开展“新标准·大规范”活动,积极探索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有效途径,明确小学一至二年级不留书面家庭作业,其他年级作业总量控制,每周要有“无作业日”。


  为适应教育改革发展的新形势和新任务,推动义务教育学校依法办学和科学管理,教育部制定了《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试行)》。为了落实这一管理标准,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陕西省教育厅将在全省义务教育学校开展“新标准·大规范”活动。


  陕西省教育厅要求,全省义务教育学校按照免试就近入学的政策全力做好适龄儿童少年的入学工作,不得分重点班。严格按照教学计划组织教学,小学一年级的教学安排要坚持“零起点”。减少考试次数,不用考试成绩为学生和班级排名次。


  同时,义务教育学校应建立家长委员会,发挥好家长委员会支持学校工作的积极作用,重点做好学校德育、保障学生安全健康、推动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化解家校矛盾等工作。学校应定期向家长通报学校重要工作和重要举措,听取家长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学校和家庭的相互理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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