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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秦皇岛市2015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证考试报名通知

发布时间:2015-09-02  点击量:2829次  分享至

201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将于11月1日进行,为进一步加强考生报名信息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及报名信息审核时间


  2015年9月7日至13日,考生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进行报名。9月14日至16日考生持相关材料原件到网报时所选择的考区接受现场审核并在报考信息确认单上签字。9月14日至18日,已通过审核考生再次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缴费者报名无效。


  二、报考条件


  1.申请参加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师范类毕业生应具备中等幼儿教育专业毕业及其以上学历,非师范类毕业生应具备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参加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应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参加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应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参加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应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具有办学资质的中等学历层次幼儿教育类专业办学院校、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学生,可凭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在学校所在地报考。


  三、我市审核的考生范围


  1、户籍在我市或工作单位在我市的往届毕业生。


  2、驻秦普通高等学校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在校生、秦皇岛市中等专业学校和秦皇岛市旅游中专学校幼儿教育专业应届毕业生。


  3、我市不接收除以上两种情况外的考生在我市报考。


  四、审核地点安排


  往届毕业生在户籍所在地或工作所在地县区招生办审核点审核,高校在校生在高校所在地县区招生办审核点审核,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市区、开发区校区)考生在河北科技师范学院秦皇岛校区审核点审核(该审核点不接受其他院校考生审核)。


  五、考生需出具的材料


  1.户籍在我市的考生


  (1)考生本人户口本原件;


  (2)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3)考生本人相关学历毕业证原件。


  2.人事关系在我市的考生


  (1)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由人事代理机构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原件;


  (3)考生本人相关学历毕业证原件。


  3.驻秦具有办学资质的中等学历层次幼儿教育类专业办学院校、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学生


  (1)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学生证原件;


  (2)学校学籍管理部门或教学管理部门出具的学籍、学历证明原件(需注明入学年月、学历层次、所在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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