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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每所学校和幼儿园至少配一名保安

发布时间:2015-07-20  点击量:1501次  分享至

到2015年年底前,每所学校和幼儿园至少配备一名保安员;到2016年年底前,基本消除“无证幼儿园”。近日,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发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和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通知》指出,各地要积极推广政府或教育部门向保安服务公司集中购买中小学和幼儿园保安服务的模式,抓紧解决“无保安”问题。到2015年年底前,每所学校和幼儿园至少配备一名保安员,到2016年年底前,均应按《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试行)》有关标准配齐配足保安员。


  《通知》要求,到2015年年底前,各地要全面消除中小学校园和幼儿园“无围墙”“无校门”问题,配齐防暴头盔、防护盾牌等防护器材;消除“无监控报警设施”问题,学校门卫值班室要设置一键式紧急报警装置,并与当地接警中心联网;各地组织综治、教育、公安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到2016年年底前,基本消除“无证幼儿园”。


  《通知》指出,对因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工作不重视、组织不得力、保障不到位,导致发生重大恶性案件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将“一票否决”并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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