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自治区2015年教师资格证考试报名工作通知
发布时间:2015-03-03 点击量:1960次 分享至
一、报名办法及相关规定:
1.2015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继续全面实行网上报名报考。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依据新疆自考在线。
2.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员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调整我区自学考试有关收费标准的通知》(新计价非字[2000]1468号)规定,考生报考每门课程须按现行标准交纳报名考试费。通过网上报考的考生,采用网上缴费方式交纳报名考试费。报名确认后因故未参加考试者,所交费用不退。
二、考试与报名时间
1.2015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网上报考日期分别为:
① 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报名日期:
1月15日至2月5日;3月1日至3月10日。【报名入口】
② 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报名日期:
2015年8月10日 9月10日。
报名截止时间为3月5日,3月7日-10日期间各地州安排做好新生现场确认工作。
2.2015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共开考两次,考试日期分别为:
① 2015年4月自学考试:4月18日至19日;
② 2015年10月自学考试:10月17日至18日。
3.各地、州、市现场报名的地点和起止时间,由各地、州、市自学考试办公室确定和公布,考生可直接与当地自学考试办公室联系。
4.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每科考试时间均为150分钟,每天上、下午考试时间分别为9:00-11:30和14:30-17:00(均为北京时间)。
三.考试的组织与实施
1.2015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由自治区和各地、州、市自学考试办公室按计划在统一时间内组织实施。
2.考试地点统一设置在各地、州、市政府(行署)所在地或经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批准的县(市)政府所在地。
3.考试统一使用北京时间,考生应在开考前20分钟持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和座位通知单入场。考生迟到15分钟即不得进场考试,距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场。
4.2015年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继续在全区组织实施汉、维、哈文教师资格认证《教育学》、《心理学》课程考试。考试时间为4月和10月,均安排在自学考试第一天,上午(9:00-11:30)《教育学》、下午(14:30-17:00)《心理学》,每门课程考试时间均为150分钟。报名时间与自学考试网报时间相同。教师资格认证《教育学》、《心理学》课程考试,依据新疆教育出版社2011年8月出版的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组织修订编写的汉、维、哈文版教师资格认证《教育学》、《心理学》课程考试大纲组织命题和实施考试。
发布部门: 新疆自治区计委、新疆自治区物价局
发布文号: 新计价非字[2000]1468号
自治区教育厅:
你厅新教计(2000)69号、70号《关于调整自治区自学考试收费标准函》收悉。根据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教育部考试中心有关考试收费标准问题的通知》(计价格(1999)1199号)和自治区财政厅、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教育厅自学考试办公室收费问题的复函》(新财综字(2000)127号)的规定,现将教育厅自考办考试收费标准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1、自学报名考试费(含社会性考试):由现行每科次25元调整为35元。其中:20元由自治区自考办用于支付命题及命题会议费用、试卷的印制、加密、运输、登分建档、巡视监考和自考办人员及聘请人员的工资和业务开支等;其余15元,地州自考办留12元,县及县以下自考办留3元,主要用于考前宣传、保密、试卷押运、租用考场、监考费以及报名期间工作人员补助等费用支出。
2、毕业生审定费:每生20元,其中3元留地州。
3、查卷费:每生5元;查分费:每门1元。
4、毕业生论文指导费:120元/生,由主考院校收取。
5、特殊考试按新价非字(1994)13号文件执行。
6、中英合作商业管理和金融管理专业自学考试费,每生每科80元。其中60元上交国家考试中心。
7、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费(含口语考试费用):
一级B、一级、二级每生每级30元。
三级、四级、五级每生每级70元。其中5元上交国家考试中心。
8、剑桥少儿英语考试费,每生每级80元。其中65元上交国家考试中心。
9、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考试费,每生每门50元,其中35元上交国家考试中心。
10、委托、验收和认定学历考试费按新价非字(1992)73号文件执行。
以上收费标准自二000年十二月十五日起执行。以前的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文为准,执收单位接此通知后,到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手续,并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决定》的有关规定,自觉接受计划(物价)、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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