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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内蒙古自治区教师资格考试4月25日开考

发布时间:2015-02-11  点击量:2522次  分享至

内蒙古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了解到,2015年全区认定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定于2015年4月25日进行,3月2日开始报名。

  3月2—8日,考生需要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按照《2015年内蒙古自治区认定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报名主要操作流程》进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并携带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到报名点进行指静脉采集和现场照相确认。此次报名工作结束后,不再安排补报名时间。

  6月1日公布考试成绩。凡是对考试成绩有疑义的考生,可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在6月1—8日提交卷面分数复查申请,逾期不予受理。复查范围是答卷漏评、分数漏记错记、录入差错等。执行评分标准宽严的问题,不属于复查范围。

  7月1日—8月1日,凭考生准考证和领取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到注册时填写的报名点所在盟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或其指定地点领取成绩单或合格证,无准考证的考生需本人持二代居民身份证亲自到上述地点领取。单科成绩合格的考生在单科合格成绩有效期内(即从单科成绩公布之日起两年内有效)及时报考另一科,即2013年、2014年单科成绩合格的考生2015年可以报考另外一科,2013年以前单科合格成绩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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